人民网:您曾在报纸上发表《关于破解“招工难”的思考与探索》的文章称:“通过建立工资共决机制,在制度上保障劳动者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步增长。”但当前有一种观点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会影响到企业发展,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应当处理好哪些关系?
张建国: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在我们国家,劳资关系双方是矛盾统一体和利益共同体,只有促进企业发展,才能为职工工资收入增长、保障和发展职工权益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维护职工权益是发展的终极目的,只有维护好职工权益特别是工资分配权益,才能发挥好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企业提高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可靠的保证,这是我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
一方面,全国各级工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都始终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意愿要求,综合考虑地区、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通过协商找到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契合点,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
另一方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只是让劳动者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步增长,而不是提出超出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要求。
因此,当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既要考虑通过协商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又要切实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做到依法主动科学争取、合情合理有序有度争取。
当前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处理好这样几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抓住机遇积极推进与扎实稳妥讲求科学的关系。要切实把握好时机和力度,力戒形式主义,既要扩大覆盖面,又要增强实效性,重点是增强协商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二是处理好宏观着眼全面推进与微观入手突出重点的关系。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既要从宏观层面着眼,还要注重抓住重点,从具体操作层面入手,让职工满意,企业也能够承受。
三是处理好争取资源借助力量推进与发挥优势提高能力的关系。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必须坚持做到争取资源手段,借助社会力量与发挥工会优势、提高能力素质并举。特别是一定要把提高协商指导员和职工代表的协商能力,作为推动工资协商机制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增强工资协商成效的关键性环节来抓。
人民网:全总负责人日前表示,力争到2012年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这对于各级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张建国:到2012年实现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全面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目标,对于各级工会的具体要求是,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质量、拓展形式、深化内容”。
提升质量,就是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的核心内容,推动纳入党政工作大局,摆上重要位置,在提高覆盖率的同时,重在建立机制,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拓展形式,就是要在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同时,通过条块结合、“上代下”的方式,大力开展县区以下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对企业规模较小,工会力量较弱,不能单独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地区,开展以覆盖小企业为重点的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对同行业企业较多的地方,着重抓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在一些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也可研究如何处理企业、区域性和行业性的关系问题,探索开展三者相互衔接、双重覆盖、二次协商、签订执行协议等方式方法的新路子。
深化内容,就是要在继续把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劳动报酬问题突出出来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关注劳务派遣工、金融系统、国资委确定工资总额的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资协商问题;在协商工资水平、调整幅度的基础上,把加班工资、奖金分配、福利补贴和薪酬制度设置等纳入到协商之中。要在同工同酬、同岗同酬的原则下,积极探索研究通过协商浮动计价,调整幅度,解决同行业同工种计件单价、同行业同岗位工资标准统一的问题。
人民网:按照新的目标任务对这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总有没有制定出步骤鲜明的推进方案?张建国:根据目标任务的要求,概括起来,就是扩大工作覆盖面和增强实效性。为此,今后将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推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一是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党政重视和主导是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能够真正打开局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各地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践充分证明,凡是党政重视的地方,这项工作就能开展得好、走在前列,反之亦然。当前,特别需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将工资协商工作纳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党委政府工作目标,建立目标责任制,与党政其他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工会要加强源头参与,积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立法和配套政策出台,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营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推动建立“党政主导、三方指导、工会力推、各方配合、企业和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重要作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核心内容,也是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的职责所在,只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密切配合、相互合作、形成合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才能不断取得新突破。当前,应当积极借助和依托三方机制平台,广泛联合社会力量,齐抓共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规划和目标措施;充分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通过联合调研、联合发文、联合开会、联合督促检查等途径,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调处争议、指导工作。
三是要进一步推动健全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制度。当前,随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入开展,相关制度不健全已经成为制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瓶颈”,只有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才能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为此,应当建立健全要约制度。进一步推动形成“工会依法主动要约、对不应约的由上级工会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不整改的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的工作链,努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应当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把企业是否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应当建立履约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实行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企业职工代表监督检查和在厂务公开栏公示等方法,以及争取人大、政府、政协督查等形式,确保工资集体协议的严格履行。应当建立争议调解处理制度。明确调处程序,及时化解和处理工资集体协商或工资协议履行中出现的劳动争议。
四是要突出协商重点,加强分类指导,扩大协商实效。不同地区和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甚至千差万别,这就决定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能搞“一刀切”,而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突出不同的协商重点,对不同的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实效性。当前要把推动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工作重点,推动建立劳动定额、工时工价的协商共决机制。深入研究、不断探索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不同经营状况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规律,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突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突出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对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突出理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提高劳动者报酬在企业分配中的比重;认真调查、深入研究劳务派遣工、农民工的同工同酬问题。
五是要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职工协商代表能力素质。适应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要求,需要不断增强工会干部和职工集体协商代表的能力水平。只有通过加强培训,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工会工资问题专家队伍和高水平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才能为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提供素质保证和智力支持。
人民网:我注意到,当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还存在着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些地区工资集体协商开展得比较好,而有些地区集体协商工作相对差一点,这种情况下如何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张建国: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的主要考虑是,除了对开展这项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外,还要通过运用典型引路和进行分类指导的方法,推动不同地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践证明,典型引路,分类指导是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长远要求。各级工会要通过鼓励和支持基层的探索和实践,及时发现培养和总结培育一批各具特点的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类型企业及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典型群体,形成典型的层次性和多样性,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成果展示会、现场观摩会等方式交流经验,把基层创造的经验上升到政策指导层面,进行广泛推广。同时,还要处理好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与分类指导的关系,规范化制度化并不等于单一化,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发展水平的企业,积极探索工资集体协商多种形式的路子。
人民网:集体协商是劳动关系双方的事,可是我们注意到,近年来,您却一直呼吁,要在全社会形成支持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的良好氛围,这是从什么考虑的呢?
张建国:近年来党中央一再强调,要继续强化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动形成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促进实现体面劳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集体协商机制正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举措。事实上,之所以要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浓厚氛围,是因为这项机制建设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没有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是很难的。
推动这种协商机制建设,是要形成一个利益关系协调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来平衡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使劳动纠纷及时有效地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因此,应该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特别是应当形成党政领导关心和支持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浓厚氛围。实践证明,只有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这项工作才能真正打开局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建立这种机制,还需要广大职工的认可、参与和支持。
人民网:当前推动建立健全集体协商机制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张建国:我认为,当前推动建立健全集体协商机制,最需要解决的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对集体协商的认识,另一个是如何形成推动的工作合力。目前有一种比较流行但却不尽正确的观点,认为开展集体协商只是工会的职责,开展得好,是工会的功劳;开展得不好,是工会的责任。持这种观点的人并没有真正理解集体协商的内涵。事实上,开展集体协商,不是工会一厢情愿搞的主张、推出的举措,也不仅仅是当前改变收入分配不合理、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冲突的现实要求,而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和逐步完善的重要配套机制,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性要求。只要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回避不了劳动关系矛盾,就要建立集体协商机制,来平衡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关系,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冲突,这是必然选择,不是谁愿意与否就能改变的。否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不完善的,甚至是不公正的。澄清了这一认识,我们就不难理解,集体协商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同样是协调劳动关系各方的共同职责,只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政府、工会、雇主组织)密切配合、相互合作、形成合力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才能不断取得新突破。当前,特别应当明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中的职责,建立起推进这项工作的工作体系,由协调劳动关系各方切实各司其责,推动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迈上新台阶。
人民网:在推动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应当分别担负起怎样的职责?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应如何互相配合?
张建国:推动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是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共同责任。前面我着重谈了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目标责任和工作举措,其实,政府和雇主组织也应当切实担负起自己的职责。
在集体协商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是督促、协调、沟通和指导。一方面,政府应当负责制定政策,推动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并对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进行监督;另一方面,政府应根据劳动力市场情况,定期公布行业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从而指导不同行业的企业以市场指导价为基础,通过集体协商来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雇主组织应切实承担起引导和代表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的责任。在推动建立工资共决机制过程中,雇主组织作为企业方的代表,负有引导、组织和代表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的职责。一方面,雇主组织应引导企业树立工资共决的理念。另一方面,应当在县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等行业特征明显的地区积极培育具有长期稳定性和广泛代表性的行业性雇主组织,推进行业性雇主组织的制度建设和规范运作,使管理和决策民主化,以利于在行业层面有效开展集体协商并对协议执行进行监督约束。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应当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全面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切实抓好组织协调、政策制定和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工会应当宣传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提高职工依法与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的意识,提升基层工会和职工代表的集体协商能力和水平,加强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各级企业代表组织应当切实做好企业经营者的组织引导工作,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对建立集体合同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引导广大企业牢固树立平等协商、共享成果、和谐发展的经营理念。
人民网:请您预测,推动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未来愿景应是怎样的?
张建国:在当前的形势任务之下,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具有特殊意义,因为,工资是民生之源,是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劳动关系的核心所在。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推动解决职工工资分配问题。衡量工会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工会在推动解决职工经济利益特别是工资分配问题上作用发挥得如何。工会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既是工会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收入分配格局调整、扩大内需的重要途径;更是保护调动发挥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共建共享的有效举措;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提高职工工资收入、调动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推动收入分配格局调整、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有利于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冲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因此,推动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是一条必须走的路子,开拓这样路子工会大有可为,也一定会大有作为。从《劳动法》颁布至今,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也仅仅十多年,它在中国工会工作中还是一项比较新的任务,前途一片光明。
前途光明,但道路是曲折的。当前开展集体协商,还面临着许多困难,有思想认识不到位带来的阻力,有制度机制不完善带来的障碍,破除这些阻力和障碍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还必须做更大的艰苦努力。而且,即便这种制度建立健全起来,也不可能期盼一下子就让劳动者的报酬提高多少多少、劳动条件立即上个台阶,这还需要一个长期的甚至艰苦的博弈过程,在反复博弈中不断加以完善。总之,一句话,推动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前景光明,任重道远,我们需要倍加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