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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中心] 四川兴文一矿工“为肺打官司”最终“起死回生”

发表于 2010-7-20 14:15:1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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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做一面锦旗送给县总工会,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7月18日,躺在四川宜宾市兴文县第二人民医院病床上的“尘肺病二期”矿工王仕书激动地对记者说,要是没有县工会提供维权帮助,他还不知道自己“为肺打官司”的诉讼之路会有多长。

  现年51岁的王仕书“为肺打官司”已持续两年,最初他因缺少证据而在一审中败诉。后经县工会介入维权,最终使这场败诉官司“起死回生”:法院二审宣判王仕书胜诉。7月6日,王仕书与矿主达成协议,对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生活护理费、前期医疗费,共计22.7万元。

  王仕书曾在兴文县鱼跳煤矿累计工作长达14年,工种是采煤掘进工,2008年4月被查出疑似矽肺病。他认为自己的病与14年的矿工工作有直接关系,便将矿主告上法庭,可由于他拿不出与矿主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2009年9月,法院一审判决王仕书败诉。

  在一审判决前,王仕书“为肺打官司”还没有想到向工会求助。据兴文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文权介绍,在官司败诉的当晚,得到消息的宜宾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杨一林就打电话给他,要求县总立即为王仕书提供法律援助。

  在查清家庭住址后,县总领导上门看望慰问了王仕书,并先后两次为他送去慰问金,这无疑给因官司败诉正陷于苦恼之中的王仕书以极大的精神安慰。

  兴文县总介入这桩官司后,王仕书曾因尘肺病发作而两次昏迷。为拯救王仕书的生命,县总通过反复做工作,督促作为被告的企业替王仕书支付了1.9万元抢救费用。之后,县总与司法部门联合成立了维权工作组,直接找到王仕书的委托代理人,并深入到他工作过的煤矿,想方设法寻找更多的有利证据。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维权小组的努力,最终在一份列有县就业与保险人员的名单上查找到王仕书的名字,同时,王仕书的工友也提供了他在煤矿工作的相关证据。

  在一审判决5个月后,法院二审认定,“2006年2月至2008年12月,王仕书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此,撤销一审判决,并要求企业负责安排王仕书进行职业病体检。

  2009年12月15日,经宜宾市疾控中心诊断,王仕书患有煤矿尘肺病二期,肺功能中度损伤。2010年2月8日,经宜宾市劳动局认定,王仕书属于工伤。

  二审判决后,兴文县总会同司法部门10余次与被告企业座谈协调,最终促使企业与王仕书于7月6日达成支付22.7万元赔偿金的协议。目前,第一笔赔偿金11.9万元已于7月11日兑现,剩余部分按协议在年底前支付完毕。《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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