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331|回复: 0

[维权中心] 4S店员工擅用车主送修车 店方是否应担责?

发表于 2010-7-20 14:46:2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来源:中国质量报

  事由:今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因爱车右后门擦伤变形到4S店进行维修,因维修程序复杂,4S店约定一周后提车。

  按照约定,一周后李女士到店提车时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车竟多行驶了220公里,在她多次询问下,4S店承认员工私自借用李女士车外出两天。李女士向4S店提出索赔,然而4S店却以“销售员个人行为,公司不知情”为由推卸责任,对此李女士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点睛:擅自使用车主私车的行为在很多汽车维修公司屡见不鲜,这似乎已成为业内的潜规则,这种行为对车主而言,车辆损耗是小,若车辆在私自使用中发生事故,车主最终是要承担责任的。

  私自用车的员工是4S店的正式员工,其行为即可视作公司行为,因此员工在职期间擅自使用车主私车,4S店是完全有责任赔偿车主损失的。

  在此提醒车主在将爱车送修前务必与经营者明确车辆状况,特别要对行驶里程数在维修单据上做好记录,尽可能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结果: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4S店赔偿李女士车辆清洗费450元,鉴定费80元,并补偿现金950元及2000元的加油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