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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费:何时撑起夏日“清凉伞”?
河南郑煤集团裴沟矿 王强
连续三十八九摄氏度的高温天气,对于每个劳动者来说,这样挥汗如雨的“桑拿天”都是一次活生生的“烤”验。在心烦气躁的时候,如果突然给你发一份清凉解暑的“高温费”,是否让你心情大好?然而令人吃惊的是,一些高温作业人员,如送水工、家政员、装修工、建筑工人、保安等体力劳动者,“高温费”反而最没有保障,在这群人里,拿到“高温费”的人可谓少之又少,甚至有不少人都不知道高温补贴为何物,并且不得已接受了企业不发“高温费”的“惯例”。
同样是发“高温费”,有的单位按照三个月发,有的单位按照四个月发,还有的干脆笼统发一笔。此外,发的名目也是让人眼花缭乱:有降温费、有高温费、有清凉饮料费、有夏季防护用品费等等。由于并无强制性要求,各地的“高温费”问题显得有些“复杂”:企业间的“高温补贴”有货币、实物之别,各地标准不尽相同。此外,各地区间的“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也不太一样。
事实上,高温费是一种正当的劳动保障权益,政府对这一权益的保障必须态度鲜明而不应该只是“指导性的”,即应该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强制性措施,促使企业积极支付高温费,而不是把这寄托在企业主的“良心”上。那么政府就应当尽快制订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规章,发挥各行业协会的作用,针对不同的工种进行高温补贴分级核定,像建筑工人这样的特殊工种应予以补贴倾斜。除了明确高温费补贴标准,还应当明确规定高温下工作环境如何改善、高温如何界定、哪个部门负责监管、违反规定如何处罚等细致的条款,全方位保护职工在高温条件下的安全生产。部分单位仍存在“高温费全看老板,不给也不能硬要”,正因为如此,大多数企业员工欣然接受所谓“实物高温补贴”,如花露水香皂等。据记者调查,大部分私企员工都没有所谓的高温费。一方面,有的企业属外资或私营性质,落实文件搞特殊;另一方面,建筑工地散、远、杂等,加上民工们维权意识差,对于发高温费知之甚少;再一方面由于各级工会和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不力,种种因素使得高温费规定难以落实。另据了解,目前各地发放高温费的企业可能不到10%,可见落实政策多么不力。
空谈误国 实干兴邦。因此,抓好高温费的贯彻落实,是政府部门不能绕过的责任。在此建议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监督的力度,对用人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发放高温保健费的坚决予以查处。另一方面要引导劳动者维权。劳动者可以采取很多变通的办法,如匿名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此外,最重要的是及早弥补高温劳动法规的空白,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使劳动者有“靠山”,领取高温费有保障,让高温费真正撑起夏日“清凉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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