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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三违”现象 不要一直纠在“处罚”上
(重庆气矿 柳庆)
    案列中所述,这样的群体性“三违”现象,实在令人瞠目结舌。但处罚只是一种制度上的处理形式,虽然给了当事人一个企业制度的追加“培训”,也给了企业中那些重视规章、敬畏纪律、恪尽职守的员工一个交代。但笔者以为,此刻,企业更应重视的关键点,是从多角度剖析事件、深层次追根究源,以纠正错误,再举一反三,自审自查,以点看面,以面盖点地转变风气,避免类似的情况再度发生。
    我们先看事件本身。俗话说:一次是偶然,两次是巧合,三次是必然。那么岗位上的违章行为,一人违章也许是无心之失,也许是思想歪曲、观念不正的个人行为;两人同时犯同一个错误,也许是前者任一可能下的巧合,也可能是二人沆瀣一气,互相影响。但是当两个人以上,同时犯同一个错误,就不再是偶然亦非巧合。而这样的现象发生,便是从侧面反应出了至少三个层面的问题。
    企业层面上,管理者应该反思。班组长的选拔、考核程序是否存在问题;员工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做得是否到位?安全部门对于事故事件的培训与安全制度的宣贯传达是否有效?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如若管理岗位的人员对于制度有所松懈,员工便会在一次次的接触当中摸索出更深的可以尝试触及的尺度,形成了一种“青蛙现象”,事故的魔抓也会慢慢向员工伸近。
    班组层面上,环境与风气的问题并非一日而成。在这个处处是制度,且严明有序的时代,作风的影响必然是由上而下的。若是平日班长的作风严谨,班组管理落实到位,员工也会受其影响,从而态度积极,心系安全,对规章制度心生敬畏。如果偶有一两人违章,可以说是个人行为,但集体性违章现象,必然与班组领头羊的影响有直接关系。所以,无论该现象发生时班组长休假与否,是脱不了责任的。
    同样的平行层面,其他员工的不平言论,企业应该结合处罚的深度,做好此次“三违”事件的通报工作,言明原委及要害。还应抓住这次典型违章的发生,做一次大面积的制度培训与安全培训。
    当事人层面,在没有发生重大后果的情况下,处罚不可免,但更重要的方面是确定当事员工对犯了错是有自知性的。小了来说,是在企业中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会让其他员工对制度与安全产生错误的定义;大了来说,要让员工深深明白,无论是岗位员工的角色还是家庭成员的角色,无视制度便是对安全的轻视,便是对“责任”的亵渎,将会为企业、为自己、为家庭带来极大的不堪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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