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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县14个副县长该如何分工?

发表于 2010-7-24 13:25:0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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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县14个副县长该如何分工?
  

    继江西德兴设10个副市长、河南新乡设11个副市长等被网络热炒后,近日,又有网友发帖爆料,称在地方政府网站上发现四川省剑阁县设14个副县长。该县政府办工作人员回应称“领导班子都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配备的”。(7月23日《现代快报》)

    一个县政府居然设14个副县长,虽然据该县政府办工作人员回应称“虽然有14位副县长,光挂职的干部就有6个,而剑阁县的领导班子都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配备的。”然而,一个县政府设14个副县长符合哪项国家“政策”?这么多人又该如何分工?

    一个县该配备多少名副县长,在国家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是有明文规定的。一般而言,一个县的正副县长配备是“一正三副”或“一正四副”,很多地方便是照此执行的。反观剑阁县,减去挂职的人员,还有8名副县长,如此超编令人瞠目。

    对于领导班子配备问题,中组部曾经作出过“四不准”的规定:不准超出规定设置领导班子职数,不准擅自增加领导班子职数,不准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准违反规定设置非领导职务,不准变相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剑阁县配备14个副县长,不仅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更违反了中组部作出的“四不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配备”又从何谈起?

    近年来,随着网友对政府组织机构的搜索兴趣逐渐增大,越来越多的“超豪华编制”被晒上台面。一再出现的“打麻将可以凑几桌”的“超豪华编制阵容”,深刻折射出一些地方政府机构的臃肿。一个机关动辄上十几号人的副职扎堆,与现代社会追求行政效率的政府职责极不相称。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同时,要以法治“编”。否则,人浮于事、人满为患的状况,将极大地影响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的建设进程。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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