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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人民法院报 作者: 李春华
人民法院开展纪律教育工作,应当强化法院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区分法院不同工作人员的职责特殊性,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
纪律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人民法院开展纪律教育工作,应当强化法院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区分法院不同工作人员的职责特殊性,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
一、针对不同的身份开展相对应的纪律教育。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是具有多重身份的,因此要遵守的纪律和规矩也是多方面的。一是作为社会公民,要遵守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严禁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作为共产党员,要遵守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党的纪律、规矩;三是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要遵守行政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以廉洁从政为核心的纪律规范;四是作为人民法院的法官,要严格遵守司法责任制要求,不得从事违法审判的相关行为;五是作为领导干部,在模范遵守其他纪律要求的基础上,还要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履行“一岗双责”义务。
二、针对法院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教育。
开展纪律教育要有针对性,如果在纪律教育过程中搞“一刀切”,忽视不同类别人员工作职责的特性,就容易出现重点不突出、干警接受度不高的问题。
从普遍性方面来讲,在教育法院干警模范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底线意识时,重点要放在提醒干警约束好“八小时外”行为、强化法律底线意识方面;在教育法院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纪观念时,重点就要放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政治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在教育法院干警遵守行政管理制度和审判工作纪律、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时,重点要放在进一步学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学习请销假制度、保密制度、因私出国(境)管理的相关规定方面。
从特殊性方面来讲,在教育法院的法官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时,重点就要放在明确司法责任范围、普及法官惩戒制度、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实到位方面;在教育法院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方面,重点要放在引导教育法院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等方面。
三、开展纪律教育要有层次地落实主体责任。
开展纪律教育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法院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级领导干部都应高度重视廉政警示教育工作,逐级落实责任,防止纪律教育口号化、空泛化,切实做到党组从履行主体责任的角度、纪检监察组从履行监督责任的角度同向发力,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还要引导和教育广大党员干警提高认识,使干警充分认识到廉政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从而主动进行廉政学习,自觉参加纪律教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