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9-8-19 22:34:24
|
查看全部
(二)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三个没有变”论断的提出,重申了我们党的一贯立场,回应了社会重大关切,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政策“定盘星”,对进一步提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信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经济是长期以来在国家发展历程中形成的,为国家建设、国防安全、人民生活改善作出了突出贡献,是全体人民的宝贵财富和国家经济安全的根本保障。非公有制经济是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指引下实现的,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从来没有动摇。中国共产党党章都写明了这一点,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推出了一系列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发展的改革举措,包括鼓励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金融机构、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等等。
总体上看,我国已经形成了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也正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关键是狠抓落实,将政策效应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针对一些政策配套措施还不是很实、政策落地效果还不是很好的现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从实际出发,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关配套举措,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