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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午休被开除为何引发关注和争议?
近日,青岛海尔集团4名员工因为午饭后休息,被巡查人员发现并拍照,随后被公司开除,引发广泛关注和争议。6日,就“员工因午休被解除合同”一事,海尔集团人力资源平台发布情况说明:所述四名员工并非在休息时间午睡,而是于工作时间在公共接待场所睡觉。行为违反海尔员工行为规范,属一级违规,按规定应解除劳动合同。(9月8日《金陵晚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海尔集团公司说法,四名员工并非在休息时间午睡。依照海尔公司的规定,在11:30-13:00之间,员工可自主安排就餐时间,员工只是在这个时间段可以抽出不超过半个小时时间吃午饭,但不能午休。很显然,员工午休占用了工作时间。
不过,在笔者看来,既然公司建立起严苛的制度,那么,对事不对人,一视同仁本也无话可说。可如果再从人性化管理角度来看,其严苛的制度合规未必就合理。员工午休被开除为何引发关注和争议?我想,这里关键还是缺乏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现代企业文化有种说法是:“制度管人管死人,人管人累死人,文化管人管灵魂”。意在也是倡导企业把人性化管理湿透到员工中去,从内心深处激发员工原动力,在干事创业上,“变要我干为我要干”。
回到本事件来讲,四名员工午休不管是不是违规,难道我们就没有给他们纠错和改错的机会了吗?再者来说,员工为何要在上班时间睡觉?他们是不是身体不适?还是连续工作身体出现疲劳?我们这些管理者别只顾拍照取证,一棍子将人置于死地呀!事实上,很多会管理,且又注重人性化的企业,他们都会把人的健康放在第一位。员工连续工作也与在高速公路驾驶车辆一样,连续开车也需要到服务区休息一段时间。这样既有利于员工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搞好工作,同时也有利于修整身体,把一切不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知道,人的精力也是十分有限,一味地“鞭打快牛”未必就能提高工效,而养精蓄锐,为的是张弛有度,提质增效。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我们有些企业在制度设计上,在企业管理上,能否保持人性化?这才是人们最为关注和热议的矛盾焦点,因为人才是生产力最活跃的要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