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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失信不能上高速”应该得到推广

发表于 2019-9-12 13:32:0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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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失信不能上高速”应该得到推广
“三次失信不能上高速”。9月10日,一辆从北仑小港上高速的货车走沈海高速南连接线,准备在观海卫下高速。结果因为超限,司机在高速收费站收到一张《违法告知单》,执法人员警告:若累计三次违法不处理,货车将在进入高速收费站前被劝返,不能上高速了。这两个月来,有些货车司机就吃到过这样的“闭门羹”。截至目前,宁波市高速路政大队通过浙江省系统办结违法超限案件1955件,在市交通局外网公示违法失信车辆1112辆。(9月11日《现代金报》)
高速公路是车辆行驶的绿色通道,不管是小轿车,还是大客车,抑或是满载货物的大货车,都愿意选择走高速。然,高速公路虽说给车辆出行提供了快捷便利,但也经不住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者肆无忌惮来折腾。
最为突出的是超载大货车,明明只限装10吨货物的车辆,可有些车主偏偏要装20吨的货。按说,超载货车本事就危险四伏,可有的司机还要多拉快跑,急切赚取既得利益。如此一来,这些超载超限的大货车,不仅是高速公路上一触即发的安全隐患,同时也在日渐损坏高速路面。君不见,在有些高速路段,前面刚刚修补好,后面又被超载的大货车给轧坏,以至于对小轿车和大客车等其他车辆,都带来了安全驾驶影响。
事实上,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心里很清楚,车辆不到年审时都不会主动去处理交通违法记录,尤其是对以赚钱为目的的大货车司机,他们在与交通执法和电子警察抓拍中,整天就习惯于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没被逮着是“本事”,如有交通违法,他们能拖就拖,实在不能拖,才老老实实接受交通违法处理。所以,在网络数据不尽完善的情况下,货车司机不管有多少交通违法,都能轻而易举驶向高速公路,照常低成本、高风险,赚他们的钱。如此一来,大货车司机对生命安全缺乏敬畏之心,对交通违法抱有侥幸心理,也就不足为怪了。
所以,笔者认为,“三次失信不能上高速”应该得到推广。尤其是在当前车辆运输快速发展的语境下,就要让那些不守交通法规的司机们有所约束和限制,如果不按规矩开车,不守交通法规,就无路可走。这与“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征信黑名单有异曲同工之妙,应该在其他地区也得到借鉴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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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3 09:17:56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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