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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共和国历史上第三次为自然灾害中遇难的平民举行的全国哀悼,从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到舟曲之殇,国人在三次半降的国旗和举国的哀悼中体会到人与生命的尊严感,并将其渗入血脉。尽管不是所有人都能尊享哀荣,但是,三次国旗的低垂和举国的哀悼,仿佛正铸就一个无比硕大的“人”字,所有活着的人和不幸的亡灵,至少都能找到盛放尊严、安息魂灵的精神家园。
哀悼是一种表达人类悲悯本能和个人情感的庄严仪式,哀悼也是一种体现文明演进的切片,降半旗和默哀以国家的名义连续向普通民众志哀,意味着国家、法律、政府背后的人权图腾正在彰显,标志着“礼不下庶人”的传统思想沉疴仓皇告别历史,也预示着“国旗为平民而降”必将走向常态化、制度化。
当无数人为遇难同胞志哀,当无数人为“国旗为平民而降”的进步感动时,我们不能忘却那些曾经为此鼓与呼的声音,在这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进步里,那些声音,就是文明苍穹中熠熠生辉的星辰。
1998年,中国长江流域发生百年不遇的洪灾,3000多名同胞被洪水夺走生命。一个对现实敏感而熟谙法律的年轻人,第一次在公共空间喊出了“国旗为谁而降”的诘问。那个“年轻人”叫郭光东,那个“公共空间”叫中国青年报。一时之间,更确切地说是从此以后,“国旗为谁而降”成为无数国人持续不断的热议话题。因为在法治不断完善、公民日臻成熟、社会持续开放的时代,“国旗为谁而降”恰恰奏响了诸多时代旋律:国家、政府和人民之间宪法关系的实现、法律平等与“礼不下庶人”思想沉疴的对决、生命尊严的平等与保障、人对尊严的渴盼。
1999年5月12日,共和国以下半旗哀悼的方式,向遭北约轰炸而遇难的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3名同胞志哀。这是共和国历史上第一次为平民降半旗表达哀悼。尽管三位同胞的身份、境遇异于更普通的平民,但相较以往国旗“为逝世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而降”,依然闪现出进步的光芒。
直到2008年汶川大地震之前,“国旗为谁而降”的问题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更加清晰,其中尤以2006年学者胡星斗的上书为众人所熟知,那篇《建议国家和地方政府下半旗哀悼重大事件中的遇难同胞》文章,被网民广为传播,引起网络热议。
时代的进步在潜移默化中启蒙着文明的因子,民众与公权的良性互动构成这个时代美妙的一幕,积跬步至千里、积细流成江河,那些声音终将听到的不是寂寞的回声,而是有力的回应。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的第四天,即5月15日,《中国妇女报》率先发表《建议为“512”遇难同胞哀悼》的评论;第五天,《中国青年报》发表《建议为地震遇难者设立哀悼日》的评论;同日,广东的《南方都市报》发表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的文章——— 《建议以5月19日为全国哀悼日》;第六天,上海的《东方早报》发表《希望葛剑雄教授的建议不会石沉大海》的评论……而与此同时,网络上的自发哀悼、降“半旗”行为比比皆是,网民呼吁“国旗为平民而降”的呼声不绝于耳。很快,国务院宣布5月19日-21日为国家哀悼日,全国降半旗向遇难同胞志哀。你无法据此认定一定是那些声音促成了“国旗为平民而降”,或许“国旗为平民而降”早已酝酿,那些有历史分量的声音的此起彼伏,恰恰最终催熟了“划时代进步”水到渠成的时机。
及至今年玉树地震、舟曲之殇,“降半旗志哀”、“举国哀悼”的声音从昔日的“独唱”化为“合唱”,网民不用讳言,媒体不必疾呼,而民众也无需担心“国旗为平民而降”的缺位。
从1998年“国旗为谁而降”那响亮而孤独的一吼,到今天“国旗为平民而降”的实现,10年、12年的时间,在历史与文明的长卷中,写下了一个民族的卑微和尊严并行的轨迹。
来源:华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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