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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报:医保药品谈判 当记取“低价药 废标”教训

发表于 2019-11-16 17:17:1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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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地方药物采购中心披露称,174个药品将废标、撤网。而据了解,公示的名单中有很多常用药,如速效救心丸、盐酸二甲双胍、麝香痔疮栓,以及甲硝唑、开塞露等等。另外,国家医保局组织的新一轮医保药品准入谈判近日启动。有人降价90%,还是谈不拢!
  如果医院没有这些低价药可卖,不仅会限制医生治疗手段,还影响医院与患者的黏合度,不利于医院发展。虽说多方“受伤”,但最大的“伤者”是患者。 其一,已经习惯使用这些低价药的患者,今后或将面临无处可买的情况。其二,患者虽然可以买替代性药物,但治疗效果未必就好。其三,无论到市场上购买这些药还是购买替代性药物,患者用药成本将增加。对常年使用低价药的患者来说经济压力不小。
  虽然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每年都在增长,但不少人实际收入低于平均线。所以,低价药废标,低收入群体最不愿意看到。然而,市场并不会按低收入者意愿来运行,而是企业有利可图就供应,无利可图就放弃。当中标价过低让药企无利可图或者面临亏本,就会申请废标。
  当然我们要理解药企的难处,人工、原材料等成本都在上涨,而药物中标价又过低,企业似乎没有其他选择,只能冒着违约、失信、被弃用的风险废标,实属无奈。不过,药企也有责任,比如中标、上网前没有对成本作出充分估算,或参与恶性竞争压低了中标价格。
  希望其他药企及时记取这种教训。同时,药物采购部门、评标专家也需要深刻反思,即一味压低中标价是否系明智选择。虽然本着既能减轻患者负担也能降低医保基金支出的初衷,但如果中标价过低,效果则可能适得其反,药企、患者都会“受伤”,显然没有一个赢家。
  低价药废标现象对医保药物谈判也是一种提醒。 笔者了解到,目前药物必须经过中标、谈判才能进入医院等主要销售渠道,不少药企处于两难境地,如果不参与中标、谈判,药企几乎无法生存。参与中标、谈判虽然有了生路,但也面临成本压力。因此,面对低价药废标,要么给予合理利润,要么多措并举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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