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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8 09: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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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
2018年以来,监管层对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持续加大防范和处置力度,已经形成高压态势,也取得显著成效。今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印发施行,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执法司法中反映突出的诸多问题做了相应规定。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强化金融犯罪打击力度,仍需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建设。
检察白皮书指出,目前,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已较为齐全,但金融法律供给仍不能很好地适应金融发展速度,金融法律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在金融创新发展过程中,金融法律供给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行政监管部门执法缺乏法律依据,因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尚未出台,行政监管部门的处罚权无法覆盖金融领域乱象治理;二是前期论证不全面、不充分导致后期风险加大。此外,从司法实践看,部分金融违法犯罪违法成本较低,难以形成有效震慑,重复犯罪时有发生。
吴春妹建议,结合金融发展需求做好金融法律供给,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法规配置,为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奠定法治基础。同时,强化金融犯罪打击力度,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合力。
记者了解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望近期出台。银保监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局长向东日前撰文指出,当前,非法集资活动仍处于易发高发时期,网贷平台、私募等领域风险积聚,各类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文章透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列入2019年国务院立法计划,目前司法部正在抓紧推进立法程序。
针对现代科技监管手段应用不足、穿透式监管难实现等问题,吴春妹认为,需要进一步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提升金融监管能力,建立系统性金融监管体系。她建议,丰富监管手段,加强现代科技的运用,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对存在高风险的金融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全面跟踪异动情况,加强资金全程跟控、多层穿透,通过先期监管防止资金流失,同时将实际控制人及高管名下的财产纳入日常监管。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控平台正在开发建设中,先行先试推进顺利,已对12个重点地区200余家高风险机构进行全面体检扫描。截至8月,超过25个地区已建或在建大数据监测平台,线上监测非法集资风险的能力逐步增强。与此同时,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化的监测预警体系正在形成。
业内人士指出,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的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部分民众逐利心切,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叶萍说,不法分子抓住投资群众对“保本”的底线要求,将非法集资包装成借贷、股权投资、购物、办理年卡等正常等价交易行为,使投资群众产生一定会“返本”的错觉,再以高息、回购、返现、附赠商品等形式承诺高额利息,环环相扣引诱投资群众步入非法集资陷阱。因此,要多方位加强投资风险教育,引导社会大众理性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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