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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班
家在金湾某小区的曾先生向南都记者反映,夏天已经过了好几个月了,他们小区的游泳池却迟迟没有开放。物业公司称是由于小区入住率不高,开放游泳池成本太高,入不敷出。对于物业公司的说法,曾先生觉得有苦难言,不能接受。
业主:小区配套能看不能用
曾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是在今年6月份搬进小区的。“在我住进小区以后,我发现小区里面没有一处喷泉水景处于喷水状态,除了大门口的喷泉偶尔能够喷一下水之外,其余的喷泉里面一直都是干的。”曾先生介绍说,除了喷泉不喷水之外,小区内的其它水景也只是一种摆设。
南都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内的几个水池中,墨绿色的水面上漂着稻草、塑料瓶、水果皮等垃圾。还有几个水池已经干涸见底,几根管子已是锈迹斑斑。在曾先生的带领下,记者还看到小区内的健身设施也已经严重受损,不是被磨坏就是已经失去了正常的健身功能。
物业公司:物业费用入不敷出
前期广告宣传中那些让人向往的配套设施,为何在社区建成之后却成为了空中楼阁或者小区摆设品?对此物业公司表示,目前小区入住率不高,可以支配的物管费用并不多,而小区配套设备的使用和维修却需要一大笔资金。
“开喷泉就要付水电费,修健身器材也要花钱。这些经费我们只能找业主来收,但是一些业主一听要自己埋单就翻脸。”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维修成本随着设施老化年年升高,虽然有维修基金,但要动用需要全体业主投票开会决定,很麻烦。“现在这些喷泉不开、不修又要被投诉,我们的日子也不好过啊。”
规划设计专家认为,有些开发商为了制造噱头,在一些规模不大的小区也会人造一些景观配套,如喷泉、小溪等等,这其实并非明智之举,到了后期往往会给业主造成一定的负担。
据了解,一个喷泉要出现景观效果,通常要配有4台水泵,4台水泵1小时要用60度电。每个月居民要为此付出一笔额外的开支。因此不如选择其他更实用、维护费用较低的设施。
律师:业主维权需要业委会
广东林氏律师事务所主任林叔权律师表示,关于物业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情合理,应该根据双方的合约来看。
如果在买房的时候,业主与开发商在合同约定中明确了配套设施情况,或广告、沙盘、宣传单上有具体的配套设施设计图样,但是业主入住后发现没有成为现实,或者出现被无故更改、长期无人维护造成配套设施缺失等问题,就可以视为开发商违约。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不开放配套设施,视为物业违反合约,只有通过业委会表决,在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停止使用。
对于配套设施的维护和运营,林律师认为配套设施属于公共部分,应该还是由全体业主来共同承担。
“如果是因为物业管理不当造成的,物业公司要承担过错,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向物业提出恢复的要求。”林律师表示,不过从目前珠海市的情况来看,很多小区既没有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也从来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因此也就导致维权还是有一定的困难。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