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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苗头性质量问题”应从体制要能力

发表于 2010-8-20 20:47:3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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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谁命中注定就该是以身试毒的试验样本,也没有谁的身体坚强到可以百毒不侵。从“毒奶粉”到“毒豇豆”,再到质量不合格的服装,有关部门总是慢半拍的“跟进”模式,付出过惨痛的代价,显然已有改进的必要

    屡屡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似乎有了一定的“套路”:最先是个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劣质产品的侵害,然后消费者向媒体求助、媒体予以报道,再是舆论倒逼质检部门介入调查,最终,问题产品受到处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这种饱受诟病的“套路”以“跟进”为主要特点,让本应该担负主要监察义务的质检部门非常被动。8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表示,“十二五”期间,质检系统将培养一批能处理复杂问题的办案能手,对苗头性、潜在性、普遍性质量问题开展研究,提高主动发现、及时打击的能力。(8月20日《新华每日电讯》)

    培养“办案能手”,打击“苗头性质量问题”,质检部门的表态是对民意的积极回应,也是主动介入质量问题的有益尝试,我们自然乐见其成。

    按照常理,如果质检系统的制度设计运转正常,新闻媒体完全没有必要也没有机会“越俎代庖”。相反,消费者遭遇质量问题之后,习惯性地向媒体求助,而不是向专司此职的质检部门反映情况,恰恰说明了一些职能部门有缺位或错位嫌疑。可以说,质量安全问题频发,一些不作为的职能部门难辞其咎。

    是因为他们的工作能力不够吗?不见得,毕竟无论是此前的三聚氰胺事件还是近期的奶粉雌激素疑云,当有关专家及时介入、进行调查之后,也总能给公众一个相对权威的说法。

    是因为他们的力量和人手不足吗?不应该,即便转变政府职能、精简冗余部门是大势所趋,类似质检这样的关键部门不仅不应削弱,反倒应该加强才是。

    比较可能出问题的地方,是现行的体制和机制。防患于未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有苗头及时处理,应该是质检部门的分内之事。但是,我们的感受却是,不少本该“动真格”的地方有人打了马虎眼,比如食品的定期抽检制度;不少应该“打硬仗”的地方,有人向“银弹公关”和权势压力屈服了。

    生命只有一次,没有谁命中注定就该是以身试毒的试验样本,也没有谁的身体坚强到可以百毒不侵。从“毒奶粉”到“毒豇豆”,再到质量不合格的服装,有关部门总是慢半拍的“跟进”模式,付出过惨痛的代价,显然已有改进的必要。

    现在,质检部门似乎已经意识到问题所在,我们希望他们能动真格,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问责力度,扎扎实实将监督检查的关口前移。只有主动发现问题,才能及时打击问题,真正地将质量问题消灭在“苗头”阶段。(易艳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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