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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5 19: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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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落实到具体法律行动上
澳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上述条款赋予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自行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立法权,这既是一种职权,又是一种职责。作为职权,依据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应当由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自行制定,这是基本法赋予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的具有高度自治内容的立法权;另一方面,由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立法权是基于授权获得的,如果长期不进行立法必然会违背授权的宗旨,所以,自行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既是一种立法职权,又是一项立法职责。作为立法职责,其涉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是否尊重和维护基本法所具有的法律权威。
实践中,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认真履行基本法所赋予的自行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的职权和职责,2009年即出台《维护国家安全法》,积极回应了基本法的立法期待,主动履行了基本法所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职责。此外,为了响应2015年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提出的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要求,2018年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还积极主动颁布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依法依规设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体制机制。上述立法措施充分表明,澳门特别行政区在过去20年里,尊重和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不仅仅停留在思想认识上,更重要的是及时落实到法律行动上。正如习近平主席指出的: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坚持把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坚守“一国”原则底线,自觉维护中央权力和基本法权威。
总之,20年来,澳门特别行政区取得的成就来之不易,有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也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居民的齐心努力,更有宪法和基本法所提供的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以及特别行政区对尊重和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所做的大量的、具体的、富有实效的工作。澳门的成功实践告诉我们,当家作主的澳门同胞完全能够担负起时代重任,把宪法和基本法所确认的“一国两制”基本方针贯彻落实好,把特别行政区管理好、建设好、发展好。
(作者:莫纪宏,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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