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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7 11: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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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制度建设和提高治理能力一起抓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系统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在实践中展现强大制度威力,确保我们能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冲击。只有更加充分地发挥制度优势,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我们才能有效应对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为此,必须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必须坚持加强制度建设和提高治理能力一起抓。制度是相对固化的,治理则需要更强适应性;制度侧重于规范本身,治理更注重规范的执行。制度优势要转化为治理效能,治理效能要建立在科学的制度基础上。制度是否成熟和优越,能否巩固和完善,归根到底要靠治理成效来说话。能否有效预见和防范风险,是治理成效的重要体现,也是制度是否具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当前,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要强化风险意识,常观大势、常思大局,科学预见形势发展走势和隐藏其中的风险挑战,做到未雨绸缪。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筑牢防范和应对风险挑战的制度基础,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能够在各个方面都充分发挥出来,确保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凝心聚力、同心共筑中国梦。那些直接维护国家安全、直接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各项制度,既属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也属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尤其需要加快建立或进一步完善起来。
当前,尤其需要在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强化制度执行,着力提高治理能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善于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充分发挥不同治理主体的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不断提高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预见、防范、应对和化解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努力将矛盾消除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防止各种风险传导、叠加、演变、升级,维护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的良好局面。
(作者为原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 人民日报 》( 2020年01月06日 09 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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