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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8 21: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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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奋斗中践行马克思主义劳动观
马克思主义劳动观认为,劳动是人的本质,也是人类社会形成的基础。人不仅在劳动中生产满足生存需要的物质资料,更是在劳动中体验生命创造赋予人的意义与价值,这是人之为人的根本。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也是干出来的”,“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这些重要论述将个人奋斗与新时代历史使命相结合,指出新时代奋斗者既要通过奋斗创造物质财富,又要能体验和感受奋斗中的幸福与精神愉悦。这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丰富和发展,为新时代人民群众在奋斗中创造精彩人生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心聚力指明了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从客观上对奋斗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
从生产角度看,产业结构升级对产品的质量和服务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劳动形态也越来越多样化,特别是以投入创造和情感为主的“非物质劳动”将越来越成为劳动的主要形态,这对各项工作都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只有以奋斗精神全身心投入劳动,才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
从需求角度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需求层次更加全面,劳动不仅仅是谋生手段,还是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方式。这意味着人们在选择职业时不只在乎劳动的收入,还更加注重劳动过程中的体验与感受。而只有把工作和兴趣变为终生奋斗的事业,才能把工作做到极致,从而感受到工作赋予生命的崇高与价值,在奋斗中体验到真正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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