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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改革启用网下摇号制:遏制新股报价虚高
2010年08月21日 东方早报
证监会昨日发布《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宣布将在9月2日前针对该文件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的首个亮点是: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网下配售的配售量,再根据每笔配售量确定可获配机构的数量,最后对发行价格以上的入围报价进行配售。如果入围机构较多应进行随机摇号,根据摇号结果进行配售。
举例来说,某中小板公司网下发行1000万股,在目前的配售体制下(即网下配售依然还是根据参与者的资金量,采用同比例配售的方法,使得所有有效报价机构均可获配股份。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单个机构获配股份数量非常少),通常有100家左右的机构可以获配,而且基本上是平均分配,也就是说每家只能获配10万股,再假设发行价为10元,那么每家机构的获配金额也就是持股成本仅为100万元。而100万元对专业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只能算是微乎其微的。
这就会带来问题。 一南方主攻中小企业IPO(首次公开发行)的投行部负责人向记者坦言,由于这些“大散户”获配的份数极少,他们往往不会花很大力气去研究公司的合理估值。“最后产生的结果就是,大家都往高价报。因为如果报价低了,就会拿不到配售资格。”他说道。
而虽然报价报高了,这些获配机构也不怕会有太大风险,“因为反正拿到的股票也不多,即便3个月锁定期后股价破发,损失也不大。”
再者,单只新股锁定的资金量很少,这些机构大可以多参与几家新股申购、普遍撒网。该投行人士坦言,作为保荐机构,他们也很无奈,“总体水位都很高,我们想压也压不下来。”
但根据这次《指导意见》,承销商需设置每笔配售的配售数量,比如每笔配售配售200万股,这样如果上述中小板公司网下还是发行1000万股,最多就只能有5家机构获配,每家机构的获配金额至少是2000万元,2000万元的持股成本比之前的100万元有了大幅提高。
这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前述问题。首先,最终获配机构的名单是由摇号随机产生的,即便询价时报高价也未必能获配;其次,单个获配机构拿到手的股份成倍增加了,报价报得过高,最终可能产生巨大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