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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建立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全面落实带班人员、班组长(副队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值班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3分钟内通知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危及井下采掘头面、采区或全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害事故,控制或减少此类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制度要求在降大雨前、降雨时和降雨后,总工程师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井下涌水点情况。一旦发现降雨、雷电、冰雹等可能危及矿井正常安全生产的警情,立即按预警撤人程序实施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为了确保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制度落实到位,该矿出台了四条日常管理措施,一是雨季“三防”办公室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二是地测科、雨季“三防”办公室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预警和灾害天气预报。接到预警信号后,要按照规定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三是由安全副总工、地测副工总牵头,安监处落实,组织各单位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四是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补充相应安全措施。(李晓波)
(作者单位: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