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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家庭征个税”难在受到既得利益阻挠

发表于 2010-8-25 10:42:5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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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知道按家庭征个税更公平,而公平的措施长期没有落实,是因为欠缺公平的前提,在实现公平之路上屡受既得利益者的阻挠。
  8月23日,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旧话重提,认为个税改革必须大改,从过去的“分向征收”转向“综合征收”,所谓综合征收,是指以一家人为单位计算征收。
  个税改革是为了建立更公平、更有效的税收体制,更符合税收法治的原则。个税改革一直在提高起征点方面小打小闹,无法在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方面取得突破。
  都知道按家庭征个税更公平,而公平的措施长期没有落实,是因为欠缺公平的前提,在实现公平之路上屡受既得利益者的阻挠。
  个税改革所需要的配套体制并不健全,按家庭征收个税面临信用与数据不实等拦路虎。按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最重要的是真实的家庭财产记录,而要取得真实的数据太难。
  这从个税申报可见一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文),从2006年起,凡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2007年4月2日自行纳税申报期结束,全国共有近163万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进行了纳税申报,与税务机关测算的应申报人数相差7万。税务机关无法掌握基本数据,2006年税务机关锁定的必须进行申报的纳税人,是在2005年的明细申报系统里查出来的,以前没有申报的则游离于系统之外。至于股息、利息等收入,更是游离于监控信息之外。
  在信用方面,官员财产申报没有成为榜样。近两年,灰色收入屡禁不绝,说明监管漏洞极大。按理,官员财产申报制应成为扼制权钱交易与灰色收入的利器,应该走在民众自觉申报的前面。
  在技术方面存在的难题包括,农村与城市的家庭概念不同。由于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农村家族的子弟很多时候必须承担养老责任,从收支上习惯于大家庭分配法,而城市中小家庭更常见。
  在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导致同样的调查再三重复,城市低收入阶层本可以通过最低工资制与经济适用房调查等进行筛选,目前尚未形成有效信息。而我国的征税成本非常之高,人们担心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税收体制未见得公平,税务部门的大楼也许会更加富丽堂皇。
  上述个税改革的拦路虎必须搬走,否则就难以做到税收的公平与法治。技术方面的障碍可以克服,既得利益者的阻挠可以通过上行下效的原则确立。
  建立税收法治原则与信用文化密不可分,如果官员财产申报能率先而行,各级政府能向纳税人公开税收的使用明细账,而后建立有严厉惩罚机制的收入主动申报体制,个税改革就能迈出大步。
  这需要有改革的决心,否则,我们也许会在十年后依然用相同的理由,在个税不公的抱怨声中维系目前的个税体制。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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