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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如此“向党保证”娶情妇为妻

发表于 2010-8-28 21:21:4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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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市中心血站财务科科长陆秀华在网上发帖公布惠民医院院长王春写给她的书面字据,承诺四年后和她结婚。这是继7月底扬州邗江区一局长立下“向党保证”娶情妇为妻的保证书之后,该市再次发生的一起立字据保证与某人结婚事件。(《潇湘晨报》)
  向党保证的前提是,自己心中信党、爱党、敬党,但贪官自己背着党包养情妇,严重违反党纪,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党对着干,党在心中早已没了神圣感,则向党保证就和向一台电视机保证没什么区别。情妇不会傻到相信贪官对党的感情,立字据的目的是一旦对方不兑现诺言,就凭字据向党举报,这无异于手中握了一把撒手锏。不知此次王院长保证结婚是向滔滔的扬子江发誓呢,还是向扬州城里的瘦西湖发誓,可不论向哪路神明发誓,陆科长就是不信,坚决要留下白纸黑字,一旦婚结不成,就公布出去,闹个鱼死网破。
  信仰、真情云云,在许多人的心中早已没了地位,真正起作用的还是党纪国法实实在在的威慑力。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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