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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7 08: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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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治理效能
充分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要求我们在把握优势的基础上更好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通过与时俱进创新完善制度来巩固和发展显著优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体现了“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地区的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至2019年,民族地区累计减贫2500多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1%下降到4%。同时也应看到,一些民族地区困难群众较多,要确保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仍面临艰巨任务和严峻挑战。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出了重要部署,我们要贯彻落实好这些主要部署,使之在实践中落地生根、发挥效力,提升党员、干部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治理效能。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道路关乎方向,决定前途命运。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是保障各民族团结进步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保障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各民族休戚相关、命运与共、谁也离不开谁,要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各民族人民心中深深扎根,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挖掘创新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文化形象,增进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上,我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就了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今天,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一起做增进和培养民族感情的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同时,也要研究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新趋势、新特点,推动各项体制机制和政策举措与时俱进,促进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
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应当看到,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上仍然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一些特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众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要顺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必须加快民族地区改革发展步伐,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完善针对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区的差别化区域政策,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机制,实施好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行动等规划,推动新时代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 人民日报 》( 2020年04月03日 09 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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