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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曲征2020-04-10
扣教师工资当促进消费款,显然是一种强制消费行为。尽管这部分“消费款”还是用于教师个人消费,但因为采用的是行政命令方式,且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之嫌,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教师工资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是否消费、如何消费、何时消费,是教师合法权益范围内的私事,别人无权指手画脚。用行政命令方式强迫教师消费,显然是典型的权力任性行为,应予立即纠正。据悉,扣取促进消费款不仅仅针对教师,还有公务人员,即便这样,其做法也欠妥,因为,任何强制消费都是错误的。
可能当地采取这种做法,有一定的“苦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经济受到影响,消费亟待提振。努力复苏经济发展,提升消费水平,已成为各地政府面临的一件大事。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探索出了一些创新思路,受到广泛好评。比如,采用发放消费券方式促进消费,通过奖励大额消费方式促进消费,等等。但毋庸讳言,提振经济、促进消费,都应该依法依规进行,绝不能“拍脑袋”做决定,更不能用行政命令方式强制消费,必须保护好包括教师、公务员在内的每一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过程中,如何提振经济,如何促进消费,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智慧。希望各地都能够在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框架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提振经济,切忌随意“拍脑袋”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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