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战 首次劳动仲裁仅判赔234元
因不服劳动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粤华公司向晏庆海支付经济补偿和病假工资合计7848元。
历经两次劳动仲裁、多次诉讼开庭,至今未获工伤赔偿的晏庆海像在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2009年2月18日,晏庆海正式向佛山南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请求一年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和住院费。4月15日,仲裁裁定粤华公司向他支付234元工资,而粤华公司认为晏庆海不是工伤,拒绝支付住院费也被仲裁委采纳。
同年4月27日,晏庆海向南海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粤华公司支付晏3个月病假工资1848元。7月28日,晏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佛山中院,佛山中院后判决粤华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病假工资合计7848元。
波折 尘肺病还是肺结核
晏庆海也曾和张海超一样,陷入患“肺结核”的怪论中。
在对法律文件的多次学习中,晏庆海开始对“工伤、职业病”这两个词特别关注,他坚信自己的病一定属于工伤,但是不是职业病,心里没底。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劳动纠纷必经仲裁程序,如对仲裁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在仲裁期间,晏庆海孤身为自己进行职业病诊断和工伤认定。
在晏庆海艰难地做这些事时,远在河南郑州的张海超采取了极端的手段“开胸验肺”,并成功引起媒体和社会关注。
2009年2月24日,晏庆海先是在某政府部门的指引下去了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被要求先到广州市胸科医院检查是否患肺结核,再到当地职业病防治所申请职业病诊断。
3月13日,广州市胸科医院排除了晏庆海患有肺结核的可能性。3月24日,晏到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申请职业病诊断,再次被要求去佛山市慢性病防治院排除患肺结核的可能性。3月25日,佛山市慢性病防治院也排除晏患结核病。
但6月24日,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复查结论为“双肺结核伴炎症?职业史不支持尘肺诊断”。
至此,晏庆海也和“开胸验肺”前的张海超一样,陷入患“肺结核”的怪论中。
转机 确诊“尘肺病”后被认定为工伤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晏为“三期尘肺职业病”,艰难索赔之路峰回路转。
当张海超在绝望中“开胸验肺”时,晏的病情引起了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卢所长的注意。卢所长称,“当时他(晏庆海)呼吸困难,我把他搀扶到办公室询问了病史,初步判断他是尘肺”。
2009年8月5日,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将晏送往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治疗。9月11日,晏庆海从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出院当日,该院作出诊断证明,确定晏为“三期尘肺职业病”。
晏庆海艰难的索赔之路峰回路转。
随后的10月30日,南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晏为工伤。11月18日,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晏的伤残等级为二级。
至此,张海超已获得了原公司60多万元的赔偿,而晏庆海的索赔之路才刚刚开始。
意外 工伤索赔“节外生枝”
南海仲裁委裁定晏庆海获赔20余万元,这与他最初要求的106万元相去甚远。案子将于9月3日再次开庭。
2010年3月11日,晏庆海再次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粤华公司赔偿各种损失106万元。
当年4月7日,南海区仲裁委公开审理此案。已历经多次庭审的晏庆海,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条款倒背如流。据说他在庭上多次让粤华公司代表哑口无言。一位参加庭审的仲裁员评价晏庆海,“法律条款运用恰当准确,法律依据也很充分”。
5月6日,南海仲裁委裁定:粤华公司十日内支付申诉人晏庆海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各种补偿共计20余万元。
20万的补偿,与晏庆海最初诉讼请求的106万元和同为“尘肺三期”的张海超获赔60多万都相差甚远。不服裁决的晏庆海,再次以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向南海区法院提起诉讼。
6月9日、10日,这起案件在南海区丹灶法庭开庭审理。8月6日,法院以案情复杂为由,决定对这起本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换为普通程序,并决定9月3日上午开庭审理。
“如按照简易程序,案子3个月审理完毕,9月之前可得到赔偿,现在程序转换是不是又要节外生枝?我真的很担心案子不知道拖到什么时候?”晏庆海说,两个孩子今年下半年的学费又要欠着了。
不能及时得到赔偿的另外一个结果是,晏庆海后期洗肺等治疗无法进行。如今,晏每天只能服用咳喘顺丸等一些便宜药物止咳或止喘。
8月25日下午,晏庆海的两个儿子晏立文、晏立武表示,他们要参加9月3日的庭审,支持父亲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