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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2 21: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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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1 总 则
1.1.1 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做好重、特大事故后的应急处理工作,做到应急行动协调一致,维护社会稳定,保证遇险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3)《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7)《内蒙古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
(8)2017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9)本矿的生产实际情况。
1.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 有限公司露天矿内部发生事故的应急工作。范围包括本公司露天煤矿发生的死亡一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包括采场、排土场边坡滑落事故;采场火灾及暴风雪事故;生产临时油库及生活设施火灾事故;皮带廊煤尘爆炸事故;设备冲撞及倾覆事故;车辆伤害事故;触电事故;高空坠落事故;皮带伤害事故;压力容器事故。
1.1.4 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本矿山企业特点,预案体系包括:
1.1.4.1综合应急预案。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本矿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露天矿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底线和总纲,对其它没有预见的紧急情况,也能起到一定的应急指导作用。
1.1.4.2专项应急预案。主要针对露天煤矿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或出现其它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专项救援预案。
(1)《“三防”应急预案》
(2)《防寒、防冻、防暴风雪应急预案》
(3)《火灾应急预案》
(4)《边坡滑坡应急预案》
(5)《车辆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6)《电气事故应急预案》
(7)《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8)《油罐及油区事故应急预案》
8个专项应急子预案组成,是露天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综合预案的具体专项方案。
1.1.4.3现场处置方案。在专项预案的基础上,以某一具体现场设施或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现场应急措施,共10项如下:
(1) 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 水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3) 运输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4) 机械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5) 高段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6) 中毒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7)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8) 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现场处置方案
(9)滑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0)露天作业人员工伤救护处置方案
1.1.5应急工作原则
1.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1.5.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有限公司在上级安全生产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分管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1.5.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煤矿事故灾难救援工作实行事故单位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矿长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段、队及班组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1.1.5.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1.5.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煤矿事故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物质和经费准备、预案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专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1.1.5.6方针
以人为本 积极预防 常备不懈 统一指挥 迅速高效 分级管理
1.2 事故风险描述
1.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1.2.2地形、地貌
1.2.3水系
1.2.4气象
1.2.5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1.2.5.1危险源识别与检测
1.2.5.1.1主要危险源
4#露天矿存在的危险及有害因素的种类主要有水、火、煤尘、边坡滑落、暴风雪是露天煤矿五大致灾因素,车辆伤害、皮带运输伤害、电气伤害事故为人为事故,以上情况严重威胁着露天煤矿的安全生产。
1.2.5.1.2存在形式及场所
序号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主要存在场所 主要表现形式
1 水 露天坑下排水系统 洪水倒灌及主要生产场所进水
2 火 露天采煤面、煤场、露天采掘设备 煤层、煤场煤自燃发火,电器设备失火、地面生产生活设备火灾
3 煤 尘 露天采煤面、破碎站、皮带运输线 运输和采掘过程中煤尘积聚造成危害和煤尘爆炸
4 边坡滑落 露天坑内平盘 露天平盘滑落,造成设备和人员危害
5 爆 炸 压力容器、气体储存、临时柴油储油罐 设备使用不当,压力容器引发爆炸
6 机械伤害 露天生产各个环节 车辆伤害、皮带运输伤害、电铲检修伤害
7 高空坠落 大型设备检修、高压线路维护 登高检修作业
8 电气伤害 露天内部各种电气设备 设备使用不当,造成触电、电弧烧伤
9 食物中毒 露天矿及外委标段食堂 由于矿及标段生产人员为集体生活,造成集体中毒事件
10 夏季中暑 露天采场、排土场 夏季炎热,易造成集体中暑事件
1.2.5.1.3检查、检测手段
露天煤矿对于边坡滑落、压力容器设备、皮带运输设备采取各
种监测系统,建立检查、检测的手段(压力容器设备)。
1.2.5.2危险源风险分析
1.2.5.2.1水灾:露天矿位于 镇境内彦吉嘎河下游,露天地势较低,露天采场在雨季极易受到大到暴雨侵害,如彦吉嘎河涌水排水系统失效,极易造成露天坑下洪水倒灌,危害整个采坑,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
1.2.5.2.2火灾:由于露天矿煤层裸露,开采、排水使用电器设备,因此煤层自燃发火、电器失火、雷电引入、地面人员用火不甚导致露天火灾的风险可能性相当大,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
1.2.5.2.3煤尘:露天矿采、运煤系统是采用半连续作业方式,由坑下汽车运输到破碎站粉碎后,经由运输皮带系统到电厂,因此在破碎站、皮带转载作业过程中易产生煤尘积聚,造成煤尘伤害事故。
1.2.5.2.4边坡滑落:露天采场 、排土场边坡在雨季或不稳定区受水害影响造成滑坡,对设备及人员会造成掩埋的伤害。
1.2.5.2.5暴风雪。本地区冬季风大、气温低,下雪时经常刮“白毛风”,易造成人员迷路冻伤伤害发生。
1.2.5.2.6机械伤害:机械性伤害主要指机械设备运行(静止)部件,工具、安装部件直接与人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刺等形式的伤害。各类机电、水泵、皮带运输机、电铲、工程机械设备等转动机械的外露传动部分和往复运动部分都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
1.2.5.2.7车辆伤害:由于露天坑内运输车辆较多,各种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易发生车辆相碰,翻车等一系列的车辆伤害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
1.2.5.2.8皮带运输伤害:在皮带运输过程中,易发生人员违章
乘坐输、跨越、穿过、清扫输送带及皮带断裂等伤人事故。
1.2.5.2.9电气伤害事故:当供电线路发生断线、倒杆、雷击等事故时,用电设备对人体可能产生电击和电伤、电火花事故。露天生产过程中,电力设备当发生漏电事故时,人们一旦误触或接近到带电物体或对电气设备的使用、操作不当会造成电气伤害和触电事故,甚至可能引发火灾、爆炸,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设备事故。
1.2.5.2.10高空坠落:地面高空坠落危害为高空作业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如大型采装、运输、工程设备维护,皮带转载煤尘清扫维护、高压线路维护等高空作业均可能发生高空作业坠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1.2.5.2.11压力容器爆炸:露天矿内压力容器氧气、氮气、乙炔气体瓶等。受压容器发生爆炸事故,不但使整个设备遭到破坏,而且会破坏周围的设备和建筑物,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1.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3.1应急组织体系
露天矿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工作小组),负责本露天矿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任务,编制相关实施细则和程序文件,建立安全组织机构网络系统。
1.3.3应急救援事故处理指挥程序
发生重大事故后,应急救援组织指挥部成员必须立即赶往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置事故的总指挥者。在总指挥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代理指挥并及时向总指挥及上级分管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事故情况。
其中救护队队长由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临时指派,成员由各科及段、队骨干人员组成。
1.3.4应急指挥部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处理突发事故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分析判断发生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3)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救援工作组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4)报告上级管理部门与地方安全生产归口管理部门及地方政府应急反应组织或机构进行联系,通报事故、事件或灾害情况。
(5)根据救援工作的难易程度,协调现场救援力量,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向上级有关救援部门发出请求援助支持。
(6)评估事态发展,决定升高或降低应急救援级别。
(7)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方面的事宜给以支持。
(8)宣布应急结束、组织、指挥恢复生产和生活。
1.3.4.1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任务
(1)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主任由总指挥王海波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科室人员共同组成,对外信息发布人由分管党委副书记担任。
(2)负责露天煤矿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4)调动露天煤矿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5)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6)调用露天煤矿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7)露天煤矿事故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8)对外信息发布与家属安抚。
1.3.5相关人员及单位在处理灾害事故中的任务
1.3.5.1总指挥:是处置事故的指挥者,在矿分管生产、技术、机电、安全、后勤副总指挥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方案。
1.3.5.2技术副总指挥:是总指挥处理事故技术要求的第一助手,在总指挥的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技术组织、安排工作。
1.3.5.3生产副总指挥: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方案,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
1.3.5.4机电副总指挥: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方案,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电源、机械设备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机电物品。
1.3.5.5后勤副总指挥: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方案,负责组织和协调所需的材料和防护用品。
1.3.5.6安全副总指挥: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方案,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安全措施,及时调查事故原因防止事故扩大。
1.3.5.7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和处理事故方案规定的任务,完成对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1.3.5.8安监大队:按照安全副总指挥的命令保证救援中的安全工作。
1.3.5.9机电科:按照机电副总指挥命令负责停送电及设备调动
1.3.5.10生产技术科按照技术副总指挥的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
的技术工作,协助总指挥进行抢救、撤人和灾害处理。
1.3.5.11露天矿各段长、班长:负责按救援指挥部要求有序具体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救援指挥部汇报,并随时接受相关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1.3.6应急指挥部职责
1.3.6.1总指挥的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审核批准工作;
(2)领导应急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审查、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的方案和措施。
(3)负责安排各副总指挥分别对外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1.3.6.2副总指挥的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应急救援方案;
(2)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为事故所必需的救援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材料、设备,并指定专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进行救灾。
(3)根据总指挥授权,代行总指挥权利。
1.3.6.3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1)制定应急救援程序,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单位的应急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
(3)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标定报警的方位,险情的等级要素,及时拟定救援计划并向指挥部汇报。根据事态的发展,随时修正救援方案,供指挥部决策;
(4)根据总指挥的授权,与相关救援单位进行协调并下达有关命令;
(5)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统计人员、财物的损失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同时将有材料建档、归档。
1.3.7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各小组的职责
1.3.7.1现场指挥组:组长:
成员:
主要负责指挥事故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制定《施救方案》;
1.3.7.2抢险救灾组:组长:
成员:
具体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3.7.3技术支持组:组长:
成员:生产技术科及各段主管工程师;
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1.3.7.4物资供应组:组长:
成员:
主要保证抢险救灾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1.3.7.5综合保障组:组长:
成员:
主要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持,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1.3.7.6机电保障组:组长:
成员:
主要负责对现场营救的机电设备的保障,车辆调度的保障等工作。
1.3.7.7医疗救护组:组长:赵 亮
成员:党政办、医务所医护人员
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1.3.7.8后勤保障组:组长:
成员:
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1.3.7.9善后处理组:组长:
成员:
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补偿等善后处理事宜及对外的新闻发布工作。
1.3.7.10事故调查组:组长:
成员: 安监大队
主要负责事故后事故分析报告,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4 预警及信息报告
1.4.1预警
1.4.1.1预警条件
(1)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
(2)国家或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告知的预报信息。
(3)露天矿重大危险源对象在大多数时间运行在安全状况下。当被实时检测的危险源对象的各种参数超出正常值界限,向事故方向转化,而不采取应急控制,就会引发事故;或者已发生事故。在这两种情况下,露天矿应急指挥部应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向西乌旗经信局进行预警。
(4)露天矿现场人员或监控人员当发现有危急险情或者危险源的各种参数超过正常值界限或已发生事故时,要迅速、及时上报露天矿调度室,调度室立即汇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展开初步救援行动。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一方面,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同时向西乌旗经信局汇报。另一方面,准确判断险情的危害性大小和事故级别,迅速、及时告知相关人员撤离险情发生地。
1.4.1.2事故预警等级。
根据矿山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安全生产事故预警级别分为三级、二级、一级。
(1)三级预警适用于威胁程度较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
(2)二级预警适用于威胁程度很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
(3)一级预警适用于威胁程度很严重,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特别严重或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
1.4.1.3事故预警方式。发生事故时通过电话或专人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1.4.1.4事故预警方法。下达预警指令,及时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提出相关整改要求。
1.4.2信息报告
1.4.2.1信息接收与通报
(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的手机要24小时开通,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
(2)事故应急报告专项接受部门为露天矿安监处,专项接受人为现场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
(3)现场发生事故,事故人或目击者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调度室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
A)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B)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
C)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D)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
(4)现场负责人或调度室接到现场事故报告后,在组织现场人力、物力进行抢救的同时,必须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通报程序图1-2),由应急救援总指挥根据事故发展趋势、影响大小,组织各事故救援工作组进一步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5)应急总指挥根据事故发展趋势、损失大小,做出处理和进一步报告的决定。使事故能及时得到控制,损失较小的,则组织内部力量自行处理;事故扩大趋势,超出本项目部应急反应能力,或者人员、财产损失较大达到公司或政府的报告标准,应立即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地方安全生产归口管理部门及其应急反应机构报告,获取外部救援帮助。
(6)应急处理联络方式
日常联络电话: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络电话(附后)。
应急救援电话:
A)火警:119;
B)救护:120; 救护大队值班室:
C)治安:110; 住矿派出所:
D)露天矿调度室:(指挥部办公室
E)矿医院卫生所:小号:
小号:
F)临近医院: 矿区医院综合办公室:
医院办公室:
医院办公室:
1.4.2.2信息上报
安全事故发生后,露天矿现场人员应当用(用对讲机、手机)的通讯方式向露天矿调度室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1)露天矿调度室接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露天矿应急救援指挥部。
(2)按事故严重等级,将信息上报方式分为三类。
信息上报方式分类表
信息上报分类 序号 发生的事故等级 上报方式 备注
采煤、剥离、排土过程中人身、设备事故 1 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 调度室以最快方式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 较小事故 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第二天将事故情况及调查处理结果报告露天矿安监处
露天矿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输交通事故 3 大事故及重大事故 1、事故车辆以最快方式报告矿调度室,调度室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
2、露天矿安监系统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写出事故报告并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4 一般事故 事故车辆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露天矿安监部门,安监部门协助处理。
5 小事故 事故车辆协商解决,第二天将事故情况及调查处理结果报告露天矿安监处。
自然灾害事故 6 三级及以上 露天矿应尽可能快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食物中毒事故 7 重大及以上等级食物中毒事故 露天矿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8 一般食物中毒事故 露天矿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及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3)事故报告主要内容
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立即向西乌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西乌旗煤炭局、西乌旗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并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紧急报告单,内容包括:
A)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B)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C)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E)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F)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G)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4.2.3信息传递
在现场指挥部、各应急指挥部、机构、新闻媒体、医院、上级政府、以及矿山救护机构之间,建立完善的应急通信网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要始终保持畅通,并设立备用通信设备。一旦应急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预案,通信协调和联络部门就要负责保持各应急组织之间及企业与外部应急机构高效的通信能力。
1.5应急响应
1.5.1响应分级
根据国家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响应分级标准,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国家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II级(重大事故)响应、III级(较大事故)响应、IV级(一般事故)响应等。各企业在制定预案时应结合企业实际,并参照国家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修订)矿山企业响应分级标准。
I级响应: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II级响应: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III级响应: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IV级响应: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2响应程序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启动相应等级条件下的事故救援预案。
1.5.2.1I级响应程序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寻求救援帮助。
(2)应急工作小组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在12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预案启动运行情况。
(3)应急工作小组人员及时到位事故现场,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4)应急工作小组向现场员工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5)应急工作小组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遏止事故进一步蔓延,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应急工作小组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7)应急工作小组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尽最大可能保护好事故现场。
(8)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相关上级部门报告。
(9)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规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
(10)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有关指示精神,协助指导各救援小组做好伤员抢救、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的最新动态。
(11)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指定其他副总指挥立即前往事故现场,亲自指挥事故的抢险、调查、处理。
1.5.2.2II级响应程序
(1)应急工作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立即上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2)应急工作小组立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事故情况。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简要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
(3)应急工作小组人员及时到位,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4)应急工作小组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遏止事故进一步蔓延,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应急工作小组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尽最大的可能保护好事故现场。
(6)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及时传达领导和主管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协助指导各救援小组做好伤员抢救、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负责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的最新动态。
(7)应急指挥部有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协同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1.5.2.3III级响应程序
(1)应急工作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及上级相关部门。
(2)应急工作小组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并在48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简要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
(3)应急工作小组人员到位,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4)应急工作小组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遏止事故进一步蔓延,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应急工作小组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尽最大可能的保护好事故现场。
(6)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总指挥及副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应尽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及时传达领导和主管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协助指导各救援小组做好伤员抢救、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负责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的最新动态。
1.5.2.4IV级响应程序
(1)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工作小组人员到位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3)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遏止事故进一步蔓延,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尽最大可能的保护好事故现场。
(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应尽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及时传达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协助指导各救援小组做好伤员抢救、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负责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的最新动态。
1.5.2.5Ⅴ级响应程序
(1)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工作小组人员到位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3)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遏止事故进一步蔓延,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尽最大可能的保护好事故现场。
(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处理程序。
(6)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指导各救援小组做好伤员抢救、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负责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的最新动态。
1.5.2.6扩大应急救援的响应程序
(1)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等,根据不同 类型、救援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确定《施救方案》,做好施救准备实施救援。根据《施救方案》的实施基本条件有必要时提高响应级别。
(2)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佩戴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规定。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3)现场抢险救援各组负责组织队伍按《施救方案》和有关施救规定,本着“先伤、后亡”的原则抢救遇害人员。同时,做好施救和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根据类型不同生产事故应按照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实施应急处置。在专项预案中明确应对次生事件的相关内容。当生产事故的事态无法有效控制时,应按照有关程序向国家应急机构请求扩大
应急响应。
1.5.3处置措施
(1)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总指挥命令后,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合,通知有关抢救抢险队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基本情况报告给上级有关部门。
(3)应急救援指挥部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调度室,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接受总指挥命令,分头开始行动。
(4)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5)露天煤矿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单位行政正职或知情人员立即向公司及露天煤矿有关人员汇报详细的事故现场情况。
(6)迅速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现场一切抢救事宜统一由现场抢救指挥部指挥,现场抢救总指挥由事故单位行政一把手担任。
(7)抢救组和技术组根据现场情况协同现场抢救指挥部进行事故初始评估,划分现场工作区(危险区、缓冲区、安全区),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
(8)各专业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和总指挥的命令及抢救方案进行现场抢救。
(9)在执行应急救援优先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警戒与交通管制、医疗救护、人员疏散、环境保护、现场监测等工作。
1.5.4应急结束
(1)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消除后,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2)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3)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4)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5)当险情得以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消除和遇险人员获救后,由总指挥下达终止行动命令。
(6)当由于救援中出现其它客观情况需要终止或终止救援行动时,由现场指挥小组提出终止救援建议,报总指挥核准后,终止救援行动。
(7)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8)整个救援行动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应将整个救援过程所形成的文字资料进行分类建档。
(9)在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需要,组织信息发布,说明
有关事故处理完毕后的调查结果、采取的措施、善后处理的安排及预防改进措施等。
1.6 信息公开
1.6.1事故信息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救援小组对事故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组织并及时准确的对外发布
1.6.2对外新闻发言人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副书记担任,如不在时由指挥部总指挥临时指定。
1.7后期处置
1.7.1应急指挥部善后处理组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遇难人员亲属的安置、补偿,征用物质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1.7.2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要及时与保险机构进行联系,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1.7.3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
1.7.4安监处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强化安全管理,制定防范措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7.5工作总结与评估:应急响应结束后,应认真分析事故原
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相关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响应结束一个月内,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1.7.6责任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险救灾的义务,凡是不履行义务或借故不参加的,将视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1.7.7事故现场得以完全控制,环境污染已经达到规范限值以内,应急救援行动已无继续进行的必要,则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1.7.8抢救结束后,应急救援小组组织工作组人员进行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制定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实施现场恢复。
1.8保障措施
1.8.1通信与信息保障
1.8.1.1露天矿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矿为相应的单位配备了无线对讲机,同时采用网络、固定/移动、传真等相结合的通讯方式,保证应急预警、报警、警报、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确的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并将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通信联系方式(见附表),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救护大队、矿医疗所通讯信息在附表中体现,从而保障通信
畅通。
1.8.1.2 露天矿内24小时联系电话为:
露天矿调度室:
无线对讲机:第四、第五频道
卫生所电话:小号:
小号:
1.8.2应急队伍保障
1.8.2.1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和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成立现场指挥组、抢险救灾组、技术支持组、事故调查组等10个小组。
1.8.2.2救援队伍由 安监局救护大队和我矿兼职煤矿抢险救灾队组成。
1.8.3物资装备保障
为保证矿山抢险救灾及时、有效,必须建立矿山应急救援装备保障系统,形成全方位抢险救灾装备支持和保障。矿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露天矿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单位 数量
数量 存放地点 管理责任人 联系方式
1 8kg干粉灭火器 具 10 供应材料库
2 消防水桶 个 10 供应材料库
3 沙子 吨 5 现场道路旁
4 钢锯 把 6 供应材料库
5 尖锹 把 50 供应材料库
6 锹把 把 50 供应材料库
7 采煤镐 把 50 供应材料库
8 镐把 把 70 供应材料库
9 手锤 把 6 供应材料库
10 铁钉 公斤 5 供应材料库
11 防火斧 把 5 供应材料库
12 镀锌铁线 公斤 100 供应材料库
13 尖嘴钳子 把 2 供应材料库
14 管钳 把 1 供应材料库
15 扁担 根 50 供应材料库
16 编织袋 条 2000 供应材料库
17 雨 衣 件 25 供应材料库
18 救生衣 件 8 供应材料库
19 橡套电缆 米 412 供应材料库
20 抬 筐 个 8 供应材料库
21 土篮子 对 50 供应材材料库
22 矿用排沙泵 台 7 供应排水段库
23 手电筒 个 20 供应材料库
24 胶鞋 双 35 采运材料库
25 塑料管 公斤 600 采运材料库
26 安全帽 顶 50 采运材料库
27 手提灯 个 20 采运材料库
28 棕绳22mm 公斤 72 采运材料库
29 棕绳24mm 公斤 77.5 采运材料库
救援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性能 管理责任人 联系方式
钩 机 日立470 4台 良好
自卸车 豪沃20T 10辆 良好
铲 车 厦工955-2 6台 良好
洒水车 40T 2台 良好
吊 车 25T 1台 良好
吊 车 60T 1台 良好
吊 车 130T 1台 良好
救护车 金杯 2辆 良好
指挥车 小型越野车 6台 良好
1.8.4其他保障
露天煤矿应急救灾必要救灾装备和物资的储备,严格按专项预案要求进行储备,建立好配备的装备、物质、材料储备使用记录。
1.8.4.1紧急征用救援装备
在应急救援中,储备的资源不能满足救灾需求,由煤矿统一进行协调、调配。所有救灾物资由露天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管理、维护和协调。
1.8.4.2经费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急工作的日常费用进行预算,财务部(处)审核,经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审定后,列入年度预算;重特大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财务部(处)等部门对应急处置费用进行如实核销。
1.8.4.3交通运输保障
矿区内部交通运输道路由公司保卫科负责,保证及时调运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人员、队伍、装备物资。
1.8.4.4救援医疗保障
(1)矿医务室负责事故伤员的急救工作,发生事故时与集团公司总医院建立医疗救护专家热线,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医疗救护方面的技术支持。
(2)矿医务室负责煤矿事故伤员的医疗急救和煤矿救援队伍的简单医疗救护的技术支持。
1.8.4.5治安保障
由公司保卫科和当地相关部门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
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1.8.4.6技术保障
应急救援期间各科室、段所有技术人员必须24小时待命,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1.8.4.7后勤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会同地方政府做好受灾员工和公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由应急救援办公室、党群科、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1.9应急预案管理
1.9.1应急预案培训
1.9.1.1露天矿要将已批准的《应急预案》向全矿各基层部门(单位)下发,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
1.9.1.2年初应对全矿干部员工进行《应急预案》全员培训,段每月组织员工学习培训《应急预案》,由露天矿安监处组织抽查考试,必须做到对应急救援知识人人皆知,真正做到了解,掌握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使员工熟悉并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对没有学习或考试不合格以及不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员工不准上岗作业。
1.9.1.3培训科组织编制对各类专业应急人员、公司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对应急培训进行总结,内容应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人员、培训效果、培训考核
记录等。
1.9.1.4及时对后备救援队伍进行培训。
1.9.2应急预案演练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公司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救灾演习。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针对预案内容要求,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启动模拟演戏,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做好演练的策划,演练结束后做好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演练项目和内容、参加演练的单位、部门、人员和演练的地点、起止时间、演练过程中的环境条件、演练动用设备、物资、演练效果、改进的建议、演练过程记录(文字、音像资料等)。
(2)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安监处对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1.9.3应急预案修订
(1)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应急预案编制领导小组及时组织修订。
(2)修订时应根据露天煤矿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修订条件如下:
A)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修订;
B)预案演习或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
C)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
D)其它需要修订预案的原因,应急预案编制或修订完成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应急预案评审小组进行,外部评审上级安监部门组织评审,评审后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备案,并经矿长签署发布实施。
1.9.4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应到西乌旗经信局、锡盟煤炭工业局、 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备案。
1.9.5应急预案实施
(1)本预案由 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编制领导小组制定。
(2)本预案由应急预案编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预案修改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本预案自发布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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