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723|回复: 0

公元1951年9月8日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签订

发表于 2010-9-8 08:57:4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1951年9月8日,日、美两国在旧金山美军陆军第六军司令部签订该军事同盟条约。1952年4月28日生效。1950年,美国出于推行“冷战政策”的需要,决定重新武装日本并使之成为美国在远东的主要军事基地。为使此目的合法化,美国同日本签订该条约。条约由前言和5项条款组成。规定日本承认美国有权在日本驻扎陆、海、空军;驻日美军可根据日本政府的要求,镇压“内乱”和“暴动”、对付外来武力进攻;未经美国同意,日本不得将任何基地给予第三国;驻军的配备条件另由日美行政协定规定等。1960年,该条约为《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和约》所代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