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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慎毅 来源:东方网
4月13日,胶州市民的微信群里出现中心医院出入人员名单信息,内容涉及6000余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身份信息,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胶州市公安局发现后迅速展开调查,叶某工作中将接到的随访人员名单信息转发至所在公司微信群,另外两人把名单发到了家人群里,其家人又继续转发传播,引发名单泄漏。当地警方已经依《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造成泄漏的3人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不管是《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92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还是《网络安全法》第42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以及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的处罚可以说是堂普法课。
但是,有多少人会参与这场普法课?对于众多网友来说,只能是少数人。在部分网友的意识里,不会有《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网络安全法》这样专门法的概念,即使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由于过于笼统,网友一般只会觉得在朋友圈传播个人信息是违法的,而很少认为在家人群里传播是违法的。家人群属于特殊的私人空间,没有主观伤害的故意,一般有可能涉及家人利益的信息,大家往往会条件反射性地先发到家人群里。所以,以后一定仍然会出现这样的现象。
这就需要创新一种普法模式,比如,不管是分享到什么地方,只要转发,微信也好、qq也好,其它平台也好,都必须首先跳出一个有关转发信息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提醒页面。这样一来,如果有人要转发涉及个人信息或公共信息的传言,脑子里就会响一下警钟,再三确认安全性之后才会转发。虽然这样做会给分享信息带来一定的不便,但与可能造成的个人责任和他人伤害及公共安全相比,这种不便是可以容忍的,这并不需要平台和监管部门付出多大成本。
编辑:张苇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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