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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中心] 19岁女员工店主家喝药亡 家属索赔30万遭拒

发表于 2010-9-9 09:52:0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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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的菜店售货员小丽(化名)与有妇之夫的店主发生恋情后,小丽在店主家喝农药自杀。小丽母亲起诉店主索赔30余万元。

  昨日上午,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店主代理律师认为,小丽自杀和店主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同意赔偿。本案未当庭审判。

  喝药死在店主家中

  店主张超(化名)并未到庭,他的妻子和律师出庭应诉。

  小丽母亲诉称,今年2月,小丽到张超的菜店当售货员。工作期间,有妇之夫的张超对小丽性骚扰,被蒙骗的小丽与张超保持两性关系。6月21日,小丽接到张超电话,离家赶到张超住处。随后,小丽母亲得知女儿喝农药敌敌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认定小丽系自杀。

  接受警方调查时,张超承认与小丽是男女朋友关系,认可小丽在其住处喝农药的事实。他称当日两人吵架后,小丽喝了农药,他和妻子将小丽送到医院抢救。

  店主妻子拒绝赔偿

  小丽母亲认为,张超性骚扰并保持两性关系,是导致女儿精神压力过大自杀的直接原因。她要求张超赔偿医药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30余万元。

  而张超代理人辩称,张超未实施性骚扰,两人是工作中情投意合。尽管张超称与小丽吵架,但这与小丽服药自杀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担责。

  张超的妻子称,她曾告诫小丽,但小丽不同意断绝来往。“小丽介入我们婚姻,我和张超为她整天争吵,生意也做不成了。让我们赔偿不可能。”

  由于张超妻子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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