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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省人社厅等五部门近日印发《四川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动实施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21年底前,高危行业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培训合格的学员将获得职业培训补贴。
《方案》明确了到2021年底前,重点在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开采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高危企业在岗人员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提高持证上岗人员比例,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培训和考核示范单位。
为提高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参训积极性,人社、应急管理部门将对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合格证书等)的学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还可按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技能提升有关规定领取技能提升补贴。同时,按照人社部门关于在全省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的相关政策规定,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参加新型学徒制的,按规定完成培训计划后,按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据悉,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精神,实施“315”工程的重要举措。2019年以来,全省已面向企业职工和农民工、贫困家庭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70余万人次,拨付培训补贴超7亿元。此次《方案》印发,将培训补贴普惠面扩大到高危行业领域,将对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起到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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