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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吸取火灾事故教训 强化消防安全意识

发表于 2020-5-6 12:44:1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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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

为深刻吸取会昌县庄口镇“4.17”合用场所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近日,会昌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庄口镇镇政府组织庄口镇“九小”场所负责人开展火灾现场“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大队防火监督员讲解了火灾发生的经过,分析了起火原因,并就“九小”场所及沿街店面消防安全工作如何技防、人防措施避免火灾的发生做了宣教。
随后,参会人员实地参观了火灾现场情况。发黑的墙面、烧焦的家具电器、到处弥漫的焦糊味……参会人员看着触目惊心的火灾现场,切实感受到了火灾的破坏力,也深刻意识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最后,大队宣教人员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并组织现场参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通过此次警示教育,让与会人员亲眼目睹了火灾造成的损失,也了解了如何查找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知识拓展:
合用场所及沿街店面消防安全整治要求
(一)一般沿街店面(1)店铺内严禁住人,落实人走断电;(2)配置足够的多功能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具,每具不小于4kg);(3)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及消防应急照明灯;(4)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二)生产、经营、仓储及住宿为一体的合用场所(1)住宿与其它部分实行物理隔高,且满足两个以上安全出ロ2)必须配置多功能干粉灭火器、独立式火灾探測报警器和简易喷淋(3)配备消防应急照明灯:4)禁止电动车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房屋内停放或长时间充电;(5)不得违章搭建、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6)严禁使用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隔断装修;(7)房主要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巡查,并与租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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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6 13:51:24 | 查看全部
查找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h1{3nj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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