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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上午,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强拆引发一起自焚事件,三人被烧成重伤,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事发时在场的官员警察等人无一施救,甚至家属想去救人还被阻止,事后还危胁家属不许上访以及向媒体透露此事。而12日中午,宜黄县政府通报称,是“城建部门工作人员到拆迁对象家中,就房屋拆迁开展有关政策法规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期间,拆迁对象以浇灌汽油等极端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威吓,不慎误烧伤自己3人。
拆迁方与被拆迁者各执一词,真相变得扑朔迷离。有没有强拆实际上已无争论的必要,不慎烧伤与自焚,对于拆迁方来说事关重要,因为这涉及责任大小。可对于受害者而言,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起充满悲情的维权事件。强拆的地点五湖四海,可强拆的场面却何其相似。2009年的唐福珍自焚事件并未换来强制拆迁的终结,反倒使自焚成为了被拆迁者维权的最后武器。自焚者的决绝和强拆者的冷漠,使得拆迁者与被拆迁者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
唐福珍自焚事件被某些官员称为“法盲的悲剧”,然而即使唐福珍精通法律就能维护自身的权益,保证自己的房屋不被拆迁吗?用自焚来维权,毫无疑问是一种悲剧,更可悲的是这样的悲剧一再上演。在拆迁者的眼里,那些自焚者毫无疑问都是“钉子户”,都是“刁民”,是冥顽不化的敌人,正因如此,面对自焚者,他们才表现出了少有的冷漠。然而严格来说,每一个强拆案例中,真正处于主导地位把握话语权的并不是那些被拆迁者,自焚者实际上才是真正的弱者。试想,如果能够通过心平气和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利,又有谁去选择自焚这种极端的方式呢?
“有些拆迁工作是有愧于百姓的!”这是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祖林说过的一句话。可又有多少决策者,拆迁者有这样悲天悯人的情怀。反过来讲,如果所有的拆迁者都感到愧对百姓,那还会屡屡出现如此悲惨的自焚事件吗?
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这对于减少恶性拆迁当然是一件好事,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拆迁与反拆迁,这永远是一对矛盾。一边是百姓希望用《物权法》来维护自身权益,而另一边却是政府凭借《拆迁条例》高喊拆迁合法,拆迁并非不可,法律打架的后果势必是自说自话。
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淹没在挖掘机的轰鸣声中,当屋顶上的国旗无法保护自己的容身之所,当用燃烧自己来捍卫属于自己物权的尊严,所谓反拆迁只不过是堂吉诃德大战风车的游戏。而这一切说到底,不过是源于GDP的崇拜和政绩的冲动。在公共利益高于一切的大旗之下,个人的那点物权就会变得廉价无比;在公权力的强势面前,个人的维权也就显得如此悲凉。东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