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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13次横穿马路被撞,孩子岂能“放养”

发表于 2020-5-11 16:59:3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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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马涤明

近日,在安徽铜陵枞阳县的一条交通主干道上,有两个熊孩子在城区主干道上奔跑玩闹,在短短3分钟内就来回横穿马路13次,简直就是把马路当作游乐场了!视频显示,马路上车来车往,有车辆被这两小孩来回奔跑逼得减速。一辆轿车因避让不及,将一孩子撞倒在地。随后将其送往医院,所幸暂无生命危险。

孩子被撞后并无生命危险,也真是万幸了。但有些问题还是叫人担心:如果还是这样“放养”,孩子今后会安全吗?

不怕熊孩子,就怕“熊家长”。孩子所以“熊”,是因为不懂事,但家长是懂事的,那就不好解释,为何任由孩子到处乱跑?被撞的孩子,只有6岁,这个年龄的孩子是不能离开大人视线的。监护、监护,只有做到时时刻刻监看,才能有效保护孩子。幼儿时代的孩子,对很多危险都处于无知或认知有限状态,因而不可以离开大人视线去自由活动,否则无异于是让孩子听天由命。

3分钟内来回穿越马路13次的俩孩子,因何离开大人视线,不得而知,但不管什么原因,家长或其他看护孩子的大人都有责任。因为媒体报道的信息量有限,目前我们还不好肯定,“熊孩子”背后是不是“熊家长”,但因为家长不尽责而将孩子置于危险境地、发生伤害事件的情况,已不鲜见。

就拿时有发生的土方沙石埋压幼童事件来说,除了一些责任单位的责任,还不得不说,家长对孩子的监护也是存在严重问题的。我们不忍责怪涉事家庭,但有些道理、教训却不应被忽略、遗忘:对孩子不可以“放养”。

在有些问题上,有些家长的理念我们永远不懂。就在河南原阳县埋童事件后只有两天时间,广西崇左市江州区濑湍镇又发生一个年仅四岁半的孩子被沙石埋压死亡事件。事后消防部门提醒:一定要做好小孩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要让小孩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外出时,一定要有大人在身边看护。

按理说,这个问题应该无需谁提醒:为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怎么可以不知“一定要有大人在身边看护”这点简单道理呢?

“放养”孩子,有的父母也有苦衷:没人看、孩子多看不过来,怎么办?但是,生了孩子,就该对孩子负责。甚至笔者还可以追问说:在成为父母之前,是否应认真考虑好自己是否具备“当父母”的能力,再决定?而提起这种事我们又要说:做父母不需要资格证是个无奈的问题。说到底,是有些父母的责任意识比较弱,而这样的父母若再有多生意愿,某些孩子的“放养”成长方式,或许已被注定。这是一个悲哀的问题。

还有一个让人难过的情况是,在一些人群中,“放养孩子”被认为是正常现象,他们或是说,传承下来的习惯就是对;或是说,大家都是那样养孩子,我家孩子也不该那么娇气。对这种情况,真的有必要开展“父母资格培训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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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1 20:07:35 | 查看全部
孩子的家长太不像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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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1 20:07:48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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