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措施打造青少年维权阵地,强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 |
    一是积极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挽救失足少年。该院推行“圆桌审判”,以谈心的方式缓解未成年被告人庭审中的紧张情绪,从心入脑对未成年人被告进行庭审教育,使被告人心灵上震撼,思想上共鸣,行为上纠正。 |
    二是实行庭前延伸和庭后延伸。庭前延伸是指庭前进行社会调查,深入到学校、家庭、看守所了解未成年人真实生活经历,找准感化点,为庭审教育打下基础;庭后延伸是指坚持庭后回访,进行跟踪帮教。深入到监狱和社区回访少年犯,对少年犯多角度进行心理疏导;与少年犯所在社区成立帮教组织,解决其遇到的实际困难,帮助克服自卑心理、消除思想包袱、重树对生活对未来的信心。 |
    三是强化疏导作用。在庭审期间时时进行法制疏导、道德疏导、心理疏导,结合案件事实,帮其澄清模糊认识,促其认罪服法,同时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培养失足少年健康性格和良好个性心理品质。 |
    四是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稳定,对那些拐卖儿童、拐卖妇女、故意伤害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从严打击,决不手软。 |
    五是构筑四位一体维权网络。由法院、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联手构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机制,在工作中,以未成年罪犯的家庭为基础,以法院为纽带,以学校为重点,联合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接受青少年的咨询,帮助青少年释疑解惑,对“问题少年”共同开展立体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