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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话题: 宝马车四次碾压3岁儿童致死仅是交通肇事?

发表于 2010-9-14 15:41:3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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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据《扬子晚报》报道,9月7日上午,在江苏新沂市青年路良辰花苑小区,三岁半男童乐乐(化名)正在小区内玩耍,一辆宝马X6突然倒车撞倒他,车左后轮从乐乐上半身碾过。令人惊愕的是,宝马车紧接着又反复三次碾轧乐乐,导致其惨死。昨天,男童的父亲李先生强忍着悲痛,向记者诉说了发生在他儿子身上的这幕惨剧,希望法律能够严惩肇事司机。

详细经过:


伍某倒车后,又将车向前开,男童第二次被轧。

伍某下车检查时,空车突然朝后倒,再次轧过男童。

伍某离开。
家长:

   死亡孩子的家长李某认为宝马司机有“碾伤不如碾死的想法”,“是在故意杀人”。

警方:

   负责该案的新沂市交警大队领导表示非常理解李先生的想法,但这只是李先生的个人猜测。对宝马车反复碾轧男童致死画面的出现,他分析说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因为伍某和李先生及其亲友有很深的过节,伍某故意为之;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事发后伍某惊慌失措所致。经过调查,伍、李二人之间均无任何过节,因此伍某也就不存在“故意杀人”的动机。目前,警方已经启动刑事程序,伍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


博友看法:


     李 鸥: 新沂市交警大队该位领导排除宝马司机伍某涉嫌故意杀人的理由没道理,明显是在以不合逻辑的理由为宝马司机伍某开脱,以图减轻宝马司机伍某的罪责。交通大队领导如此明显不公的做法,很令人猜测其中是否有啥猫腻。故意杀人者一定早就与被杀者的亲友“有很深的过节”么?

      啸冰:宝马车既有后视镜,又有倒车雷达影像,两者只要观察一样,都能及时发现乐乐的。司机在第一次将乐乐轧到车底乐乐还在挣扎时,司机就应该下车检查轧到什么异物了。但司机没有,只是停顿了一下后,左后轮直接碾轧了过去。此后,司机竟朝前挂挡再次碾轧过去。这时车已经停下了,司机也下车了,车子怎么会自己又朝后倒呢?于是又有了左后轮、左前轮的连续两次碾轧。并且,下车后确认孩子已经死亡后,司机既没打电话报警,也没采取任何抢救措施就离开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闲散一石:宝马车是国际上的名车,可是这个名车到了中国,却变成了一些人显富、肇事、杀人的工具,成了罪恶的载体,这是宝马车所想不到的。 当然,这不是宝马的罪过,而是中国那些买宝马车人的罪过。这些人没有素质,更没有修养,即使轧死了人,也毫无反应,属于冷血动物。于是引起公众热议与谴责。

      冰封的蒲公英 :第一次撞倒小孩子我们可以说司机没有注意是交通意外,但第二次再次碾压小孩子就叫故意杀人了吧,第三次,第四次碾压不是无人性至极那还能是什么?一个毫无人性的杀人犯,一个光天化日下实施残暴行为的杀人犯,难道就仅仅开的是豪车,腰包里有几分钱就可以在神圣尊严的法律前面人为的把黑的变成白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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