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89|回复: 2

保姆闷死83岁老人,一句“送走了很多人”让人心慌

发表于 2020-5-13 17:12:3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长城评论
先用毛巾捂脸,然后一屁股坐老人胸口,手里摇着扇子,直至老人没了生命体征……保姆上班才8天,83岁老人即骤然离世,监控拍下了这惊人的残忍一幕。5月12日,江苏溧阳市公安局通报:案发5月2日晚,目前保姆虞某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有些人的心性之恶,真是超乎常人想象。上班仅8天,竟将卧床老人活生生“杀死”在床,而后镇定自若的教其家人如何料理后事,称“不要慌,我送走了很多人,这个我懂”,虞某简直就是一匹披着人皮的入室之狼。

ad34e516219f3da90f678e65bac6e7d7.png

时或曝光的骇人听闻的“毒保姆”罪案,不禁令人对保姆这一行业的特性有所省思。

第一,保姆,大多以陌生人身份进入到雇主家庭,雇主的隐私、部分财产、乃至家人生命健康安全,也就暴露于保姆的眼皮底下。如果所请的人兢兢业业,勤勉做事,自然皆大欢喜。但如若反之,所托非人,雇主所请是个心怀不轨,乃至暗藏杀机之人,那就无异于引狼入室。尤其是,保姆所照顾对象,往往是老弱病残孕这样的弱势人群。这就要求,保姆必须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亦即可靠,具有高信誉度。

其二,保姆的服务期又有相对短期性,随着所照顾病人的康复,或所照顾老人的故世,即告终结,之后又要另寻雇主。这就决定了保姆职业的高流动性,所服务对象为社会上的不特定弱势人群,因此,保姆行业也就具有准公共服务行业的特性。


259150a7ac9875511387dbce5904cabf.png

所以,保姆行业,本应设置一定的职业资格准入门槛,这在法律上,也是绝无障碍的。《行政许可法》第12条第3款规定:“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从事保姆职业,理应经过人社部门组织的审查、考核,持证上岗。对于有过侵财类、暴力类违法犯罪,以及有过赌博、吸毒等违法记录者,还有患心理、精神疾患者,一律不得取得保姆从业资格,甚至可以考虑一律拉黑,禁止继续从业。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把控保姆行业的质量,尽量避免潜在的为非作歹者混迹其中,祸及雇主家庭。

令人吃惊的是,此案中虞某是经被害老太的大女儿援引,到家中照顾老人的,双方相识已十多年。但人心隔肚皮,“杀熟”的往往就是熟人。在利欲跟前,“乡里乡亲”的熟人关系,很可悲的,成了一张苍白的,一捅就破的窗棂纸。可见,找保姆,熟人也未见得就多靠得住,找保姆还宜尽量从正规家政公司找。


当然,无论何种途径找的保姆,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在监控设备普及的当下,家中安装监控,对保姆的服务进行监督,也还是不可或缺。只要摄像头不对向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卫生间等特定空间,那就无侵权之虞。也可以明明白白跟保姆交待清楚,家中安装有监控,也能起到威慑作用,打消掉个别无良保姆心中可能潜藏的不轨念头。

如今,我国已迈入老龄化社会,每个人,也都会有老去,保姆不可或缺。如何让每一个老人安享晚年,平平安安的走向生命的终点,而非在“毒保姆”的算计下,不明不白的死去,恐怕只有从提升保姆从业资质门槛、加装监控对保姆服务进行监督等多方面管理,才能使保姆行业得到净化,杜绝类似的极端恶性罪案再有发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5-13 17:16:18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13 17:20:12 | 查看全部
简直就是一个杀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