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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藻煤电公司首次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
9月10日,运销部机关党支部,通过OA办公系统和公开栏,对3名符合纳入预备党员和转正党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引起了人们的好奇。
“现在发展党员都要公示,还要征求群众意见,透明度越来越高了。”“公司的这项举措真的不错,让发展党员接受群众监督,能更好地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员工纷纷议论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建设,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9月8日,公司首次制定颁发了《发展党员公示制》、《发展党员票决制》、《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共3个组织发展工作制度。
按规定,在开党支部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前15天,需对讨论对象进行公示,将他们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主要表现、公示时间和意见反馈方式等内容,通过党支部所在单位范围内的OA办公系统、或在矿厂(科、队)务公开栏、宣传橱窗等进行张贴公示,也可利用基层单位员工大会宣读公示。公示期为7天。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根据问题的大小,确定暂缓或取消吸收入党或党员转正资格。对符合条件的讨论对象,还需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据悉,公司还明确,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还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杨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