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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特色与就职提醒] (档案)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民间讨债人

发表于 2010-9-18 09:44:0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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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提示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西安众多的行业中,出现了一个以帮人讨债为生的群体——“民间职业讨债人”,他们受债权人的委托,办理清账讨债的业务,然后按一定的比例提取报酬。
        到了上世纪末,西安众多讨债公司的出现,标志着讨债行业初具规模。到2003至2006年间生意异常红火,形成鼎盛期。如今讨债行业逐渐没落,风光不再,只是在讨债、清账、调查等专业网站和报纸的分类广告中,讨债人的身影仍不时出现。
讨债人和讨债公司的存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社会公力的一种补充。在讨债过程中,有些讨债人不择手段,对欠债人死缠硬磨,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更有甚者对欠债人采取跟踪、恐吓等非法手段,游走在法律和道德的边缘。
        独家披露
        职业讨债人的江湖
        “替人讨债,并非人们想象的是暴利行当,也不是每次讨债都能成功。”今年42岁的张伟志(化名)是西安西郊一家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负责人,他从1993年开始从事讨债业务直到2006年另谋职业,当了13年职业讨债人。提起当年的“讨债生涯”,他用了“不堪回首”四个字加以形容。
1993年,张伟志无法忍受工厂单调的生活,经人介绍认识了当时西安讨债行业的大腕级人物“赵老大”。赵老大看上了他“擒拿格斗”的武功底子,而他则对充满挑战和风险的讨债行业也是颇有兴趣,两人一拍即合。
        张伟志第一次替人收账是1993年夏天,安康旬阳县一保健品生产企业面临破产,有三个欠债人欠该公司240万元,该企业请赵老大出面。赵老大带着张伟志和保健公司老板6人把欠债人王某堵在家中。欠债74.8万元的王某摆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架势拿着菜刀要拼命,张伟志用“饿虎扑食”之势一个回合就把刀拿下。对方无奈,把刚卖粮食的4000元双手奉上,余下的债务则表示无力偿还。到了收第二家债款时,双方发生冲突,讨债不成,赵老大一气之下打了欠债人一巴掌。对方立马叫了一干人前来报复,就在这紧要关头,张伟志大喊一声“不想活的过来”,就势来了一套擒拿格斗,把三个闹事的小伙放翻在地。对方眼看遇见了“高人”,又是自己欠债,只好给了一条价值200元的香烟和2000元钱。这次“讨债”一共追回欠款6000元,张伟志获得报酬300元。
        最令他“得意”的是,1997年,浙江绍兴一家乡办企业欠咸阳一家造纸厂17.5万元纸款,他和律师小李一文一武搭伴而行。纸厂老板嘴上说尽快还账,可一推再推,把他气急了,拿了杯开水就要往老板头上浇,吓得老板面容失色,当场就支付7.5万元现金,他和小李按30%的提成,拿到2.5万元的报酬。
         张伟志认为讨债是一件很难的事,而且风险很大。“每次接10个账单,能讨回2个就很不错了,常常是‘跑断腿,说破嘴,无功而返’。”他记得最倒霉的一次讨债经历,是2005年冬天到新疆和田收账。当时气温零下30℃,刚下火车,出站后冻得连路都走不动了,他的新皮鞋先被冻裂了,然后手脚耳朵,全被冻伤。等到了欠债人那儿才发现,对方所欠的29万元债务,早就被委派讨债企业的业务员领完了,结果他一分钱也没有要到。回到西安他大病一场,决定退出讨债行业。
        从1993年开始替人讨债到2006年退出讨债行业,13年间,张伟志跑遍了大半个中国,累计讨回债款300多万元,而他本人只落了10万多元报酬。
        三种类型
        西安“讨债群体”的构成
        讨债人内部也分三六九等,站在宝塔尖上的是所谓的“业余讨债人”,有背景,往往通过行政或司法干预替人讨债,获取丰厚的报酬;居于其中的是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主的“讨债人”,他们以代理民事纠纷为主,合法讨债,但成本大效率低;只有位于塔基的职业讨债人,是讨债清账的主要组成部分,他们以替人讨债收账为生,游走在法律的边沿。
         张伟志说,西安讨债人分三类,一类是“非诉(讼)清欠”,这个是合法的,2006年9月,国家对商账追收师进行认定,并由当时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颁发《全国统一职业岗位证书》。其中,西安首批4人已持证回到了家乡,这意味着追债师终于成为阳光下的职业,但讨债的手段和尺度仍然难以把握;另一类是涉黑讨账,用暴力手段替人追讨账务,从而获得暴利,这个属于地下状态,除了委托人和欠债人,一般很难被人发现;第三类是专业讨债人,靠讨债为生,钻法律的空子,却往往成为解决债务纠纷的“捷径”。
        在业内最不看好的就是“广告讨债”,身上喷上“讨债”、“清债”字样,站在欠债人公司或者住房门口,采取非暴力讨债法,却不知那些“老赖”脸皮厚得像城墙似的,除了拘留和判刑能拿得住他们,对于不讲脸面的人,你就是站在他家门口一年,也是徒劳无益的。
案例收集
        西安讨债人的“黑色档案”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在我国法律中,讨债行为并不违法,但一旦涉及到窥探隐私、实施暴力、绑架勒索等过激行为时,就会触犯法律。接受采访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职业讨债人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自己收录的讨债人“黑色档案”,用他的话说,之所以收集这些的目地就想给自己提个醒。
        档案一:制造事故替人讨债 两名嫌疑人被刑拘
        2007年3月2日,西安一家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某开车走到西安朱宏路时,突然有辆车把她的车挤到了隔离带上,她以为出了事故,下去看时,有4个手拿铁棍的人把她叫下了车,然后抢走了她的别克车。周某说,在和那些人的争执中,她才明白这些人是生意上的合作人王某派来要债的,他让周某再给他80万元,要不然就卖掉车抵债。
         经警方调查得知,当时周某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某签定协议不存在胁迫、不公平的情况。而那个协议是最终结算协议,所以双方已不存在经济纠纷。
         4月19日,西安市未央区政法委召开公、检、法“三长”会,专门研究此案,最终以敲诈罪对此案定性。参与抢车的张某、马某被刑事拘留。这是西安首例替人讨债者被刑拘的典型案例。
        档案二:昔日摔跤冠军协助老板掐死讨债女
        西安46岁的王女士受一家公司委托,曾多次向犯罪嫌疑人郑毅开办的公司索要因三角债转嫁的90万元欠款。去年10月7日,郑毅假称还款,将王女士约出。他和到西安来打工的曾7次获得甘肃自由式摔跤冠军的19岁小伙张桐山,痛下毒手将王女士掐死。两人随后将王女士抬进卫生间,郑毅用凶器将受害者分尸。随后,将尸体分装至塑料袋后又装回旅行箱。8日,两人将旅行箱拉至灞河,将尸体零散投入河中,逃离现场。
        档案三:西安批捕一讨债公司9名犯罪嫌疑人
        2010年6月,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一暴力讨债团伙中的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西安秉信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24日,负责人是苏东林(在逃)。据该公司员工、犯罪嫌疑人张桃平交代:“公司设立后根本没有从事过什么信息咨询业务,主要是替人讨债。”
        今年“五一”前后,该公司终于揽到了他们盼望已久的一单大生意,陕西一家公司郑某委托他们向西安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李经理讨要740万元的债务。5月6日一大早,该科技公司大门被三辆车堵上了,车上坐着9个人,车后备箱有羊镐把、铁棍、伸缩棍等工具,办公室里面还坐着四个陌生男人,领头的就是张桃平,声称受人之托来讨要740万元债务,李经理说这笔债务有争议,见无法拿到钱,张桃平随即威胁说“我们就跟着你,你家住哪,孩子在哪上学我们都知道,不要以为以后还有好日子过”。幸好该公司其他员工拨打了110。
         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经过调查,查清了苏东林、张桃平等人的部分犯罪事实,5月8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张桃平以及西安秉信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其他8名涉案员工依法刑事拘留。
       进退维谷
        讨债人明天立身何处
        西安讨债行业的鼎盛期是2003—2006年,当时,全国至少有十多万人在从事讨债业务,西安有大概50多家公司在从事讨债业务,这些讨债公司都是打着“律师事务所”、“商务调查公司”的名义在进行着追债业务,而散落于民间的私设机构和民间讨债人更是难以统计。一方面,民间讨债确有市场需求,另一方面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认定,使其处于两难之间。
        据“老讨债人”张伟志介绍,那会在他身边的讨债人有90多个,但到了2007年后,债越来越难讨了。究其原因,其一,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事前,注重签合同;事后,发生争执,请律师打官司。遇见讨债的,动不动就打110,恐吓敲诈失去了作用;其二,对于民间讨债公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讨债市场逐年萎缩;其三,讨债人的身份未被认定,仍是“见不得阳光”的行业。现在当年和他一起讨债的伙伴,有的拉保险,有的开公司,有的摆地摊,继续从事讨债的寥寥无几。
        记者从西安市工商局了解到,“追账业务”是被明令禁止的,任何人不得以“商账追收”的名义注册公司。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联合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即停止办理“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但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西安仍有20多家公司以“律师事务所”、“商务调查公司”的名义从事讨债业务,而散落于民间的私设机构和民间讨债人则无法统计。

        来源: 三秦都市报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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