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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7 1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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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如何诞生的?
先后五次启动制定
“这次民法典能够完成,并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它凝聚了几代法律人的期盼。”谭启平教授透露,新中国成立以后,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4次启动过民法典制定工作。
第一次和第二次,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取得实际成果。第三次由于刚刚改革开放,制定一部完备的民法典条件还不具备。按照“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确定先制定民事单行法。现行的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就制定于这种背景。
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并于2002年进行了一次审议,仍确定继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发的办法。
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编纂民法典。第五次民法典编纂随后启动。
2016年6月、10月、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3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
2017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完成了民法典编纂工作而第一步。
2018年8月,民法典编纂迈出第二步,各分编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019年12月,“完整版”中国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
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历时五年多,背后有着怎样的编纂故事?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参与者、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谭启平在接受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采访时,进行了部分“揭秘”。
“能够参与其中,做一些工作,是一种幸运。这个过程中,我是近距离的学习者、有限度的参与者、全过程的见证者。”谭教授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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