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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闹谁有理”该休矣

发表于 2020-5-28 11:20:5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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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日报 卓木袅

近日南宁某小区一位业主和物业员工发生争吵。当两人贴近时,物业员工突然一个空翻摔倒在地板;另一方犹豫一会后也躺倒在地上双手颤抖嚎啕大哭。极具戏剧性的画面引起网民广泛关注和热议。

场面看起来相当火爆。冲突双方又是腾空飞跌,又是摔倒抽搐,好像经历了一场“殊死搏斗”。然而警方察看监控并详细调查后,却发现“没有打架行为发生,双方未发生肢体冲突。”

两个人明明没有动手,却争相“花式倒地”,扮演起被“击倒”一方。这是什么原因呢?

日常生活中,这样的情形并不少见。每当出现矛盾纠纷,往往有人采取这种“撒泼打滚”式做法,将自己打扮成“受害者”,借此占得先机,向另一方施压。

比如,在城市管理中,相关部门正常执法,违法者往地上一躺,执法者就有可能因怕背黑锅而心存忌惮,这样的“躺下”其实是耍无赖或恶人先告状。又如,在项目建设一线,企业车队要经过某些路段,居住附近者欲收“损路费”,谈不妥就往车头前躺下,这样的“摔倒”其实是敲诈勒索。

甚至一些精于“碰瓷”之道者,在处理纠纷中就怕没机会倒下,主动叫嚣“你推我试试”,一旦“试试就试试”,就会“后果很严重”,动辄“全身检查,入院治疗,高兴再出院”。这本质上就是以损害他人利益为基础,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破坏公平的原则,突破法律的界线。

这么做为何存在“市场”?不得不承认,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按闹分配”现象。有时候,发生纠纷时人们找不到说理的地方,导致出现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情况,讲道理不如当无赖,守规矩不如耍流氓——把事情闹大,才能引起关注进而解决问题。如曾经火爆网络的“奔驰女”维权事件,在多次投诉得不到回应的情况下,只能无奈拉下脸面爬上引擎盖扮演“泼妇”,通过引发舆论关注促成了事情的解决。

当纠纷的解决不是遵循法律和道德的规范,失去公平公正的标准,变成“谁闹谁有理”,无异于变相鼓励人们先“摔”为上。南宁发生的这次事件中,因为监控录像的存在,大众见识了“我摔倒我有理”的可笑、丑陋与无力。而每一次“按闹分配”的得手,都意味着社会公平受到了损害,同时也助长了“碰瓷”“假摔”的不良风气。

因此,整个社会必须建立起、运用好公正的纠纷处置机制,当发生纠纷时,始终依据基本的事实判断和行事准则进行处理,而切不可当“和事佬”,随随便便、毫无原则地“和稀泥”。

建立并维护好权责明晰的制度、严格规范的程序,让更多正义光芒驱恶扬善,撑稳“站立者”的腰板,刹住“我摔倒我有理”之风,才能杜绝“假摔”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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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8 11:44:39 | 查看全部
:“谁闹谁有理”的时代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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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8 11:45:35 | 查看全部
没理再闹也白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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