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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蒋璟璟
杭州西湖区规定,即日起,各住宿经营场所如发现携带未成年人特别是不满14周岁儿童开房的,或者未成年人单独或多人要求开房的,前台登记部门除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外,还需进行“三询问”,并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报备。
资料图
过往案例表明,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多与特定敏感场所关联密切,比如说宾馆、酒吧、KTV等。虽现有法律早已明确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但一些场所为了一己私利,对未成年人几乎毫不设防。杭州西湖区规定“未成年人开房需报备”,应该说实实在在给未成人加了一道“安全阀”。“报备”也许意味着部分个人隐私的“让渡”,但只要严格限定在公安系统的数据库内,实则是并无大碍。
从常识常理和司法实践来说,监护人不知情,非亲属携未成年人开房的,本身就是可疑的。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对于行为风险、行为后果缺乏清晰认知,“强制报备”的本质逻辑,就是要将酒店宾馆变成保护未成年人防线的前端哨点。最大程度用好这一制度,关键还是要做好具体衔接、优化操作细节,在保护儿童权益的同时,以最大程度不干预私域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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