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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赵明枝:希望给予邮政投递用电动三轮车通行便利

发表于 2020-5-29 00:09:5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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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8 18:39:24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客户端
  工人日报客户端5月28日电 “邮政企业投递运输工具以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汽车为主。其中,电动自行车载货量有限,车上快件露天摆放,遇到恶劣天气极易受损,还面临着丢件风险,邮件安全得不到保障。汽车易受交通拥堵、道路限行影响,运营成本高、能耗大。”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大连市分公司胜利桥投递部投递员赵明枝说,带来了《关于给予邮政投递用电动三轮车通行便利的建议》。她说,电动三轮车是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的最经济、最有效率的运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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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2015年10月,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国家邮政局也发布《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规范快递电动三轮车使用标准。赵明枝代表说,在调研时发现,全国各地很多投递员都遇到过在投递中电动三轮车被罚款、扣车等类似情况。

  “电动三轮车是邮政企业履行法定责任、服务政府与社会必需的运输工具,迫切需要国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交警部门与邮政监管部门联合制定全国统一的、切实可行的政策,将邮政电动车纳入规范化管理。”赵明枝代表建议,实施分类管理,对符合国家邮政局技术标准、履行邮政普遍服务职能的邮政电动三轮车,在全国范围内准予上路通行;建立准入制度,对邮政电动三轮车实行建档备案制度,即建立“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牌号”;还要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对邮政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探索研究将邮政电动三轮车纳入车辆保险体系;给予通行便利,对邮政企业的邮件运输及投递车辆办理《道路高峰期通行证》,并在制定限行政策时将邮政车辆排除在外,以保证邮政运输及投递车辆不受城市街道高峰期限行、单双号限行等影响。(工人日报记者 赵剑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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