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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猫团伙对曝光者死亡威胁,目中还有法吗?

发表于 2020-5-30 18:07:0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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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樊成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范某某虐猫一事,在4月份得到了曝光,随后当事人在舆论压力下道歉,其所在学校也给出了处理。原以为,事情就该告一段落,可万万没想到,这件事倒是激起部分虐猫者的怨恨,使得事件一波才平息一波又起。

据新京报报道,5月28日,反虐猫志愿者王女士发帖求助称,因自己将山东理工大学虐猫学生范某某曝光,并牵扯出背后的虐猫产业链后,疑遭到虐猫团伙的报复。她的身份证信息、手机号、家庭成员信息遭其人肉,并频繁接到骚扰电话及死亡威胁。目前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已登记受理王女士的报案。王女士称,还将对虐猫团伙提起诉讼。

不得不说,王女士的勇敢令人钦佩,其维权意识也值得每个人学习。她表现出的极高素质,则恰恰衬托出了那些虐猫者的龌龊——那些恐吓字眼,满是恼羞成怒的反扑意味。就目前看,此事显然已不仅仅是道德问题了,更是涉嫌违法犯罪的法律问题。

虐猫已是作恶,人肉搜索并曝光个人信息则是恶上加恶,已经涉嫌侵犯他人隐私。而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我们相信,公安机关最后会给出清晰的调查结果和严肃的处理。而从虐猫到威胁恐吓人,虐猫产业链的愈发猖狂,是时候引起重视了。

事实上,在2018年6月,媒体就曾对虐猫成产业链有过一轮的曝光。一些虐猫者不仅在部分平台上直播虐猫,还推出付费观看业务,并建立相关群组。

而在此前,针对虐待小动物的行为,舆论场上反映最多的一个痛点就是:相关法律法规缺席,对类似暴力、血腥行为难以遏止。

不过,就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鄂晓梅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立动物福利保护法律体系的提案》;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也提议制定《反虐待动物法》;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则建议,将传播对动物实施的暴力信息案件纳入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

可以说,这些代表委员的建议,刚好抚慰了针对虐待动物产业链治理的痛点。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我们也应加快立法步伐。从无法可依走向有法可依,从网络声讨走向公益诉讼,这既是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文明的进步接力。

必须认识到,虐猫并公开传播,这不仅是个人喜好的问题,还事关他人的情感与权利;不仅破坏社会的公序良俗,也一直游走在违法犯罪边缘。而所谓的“产业”,更是百害无一利,除了影响观看者的身心健康,尤其是对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还有悖文明、和谐的理念。也只有依法惩治,才能打消他们作了恶还威胁曝光者的嚣张气焰。

只有撕碎这些虐待动物产业链,我们才能迎来更加清澈的信息生态与动保环境。这也要求,对待那些不但虐猫还威胁恐吓反虐猫志愿者的人,法律不纵容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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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30 19:19:32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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