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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藻公司首次推行新发展党员公示制
杨锦竺
9月10日,松藻煤电公司运销部机关党支部书记姚长庆,正在填写欲吸收新党员潘方静、转正党员陈梅、王先华的公示资料,通过内部OA办公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建设,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9月8日,松藻煤电公司制定颁发了《发展党员公示制》、《发展党员票决制》、《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共3个组织发展工作制度。
按规定,在开党支部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前15天,须对讨论对象进行公示,将他们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主要表现、公示时间和意见反馈方式等内容,通过党支部所在单位范围内的OA办公系统、或在矿厂(科、队)务公开栏、宣传橱窗等进行张贴公示,也可利用基层单位员工大会宣读公示。公示期为7天。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根据问题的大小,确定暂缓或取消吸收入党或党员转正资格。对符合条件的讨论对象,还须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据悉,该公司还明确,如新发展的党员在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现象,还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