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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东北部,东临黑龙江省龙江县和泰来县,南与吉林省镇赉县接壤,西与兴安盟科右前旗相连,北与呼伦贝尔市扎兰屯交接。全旗总面积为11155平方公里,辖7个镇、3个乡、3个苏木和1个国营种畜场;共有194个嘎查村、10个社区;人口40万人,其中蒙古族占38.6%。
近年来,我旗妇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以“五个一”为重点,加强基层妇女儿童维权站建设,并将维权站建设做为“妇女之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2012年,扎赉特旗成立旗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13个专项组,第11专项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和平安家庭创建专项组,旗妇联为组长单位,主要负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落实男女平等国策,反对家庭暴力,开展创建平安家庭和关爱留守妇女儿童活动,促进妇女健康发展和儿童快乐成长。我旗妇联抓住这一机遇,大力实施维权行动,积极做好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的工作,真正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落到了实处。
一、以“妇女之家”为主阵地,宣传教育妇女、服务妇女、
凝聚妇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自治区和盟妇联关于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建设嘎查村、社区“妇女之家”的意见要求,我旗妇联于2010年12月启动“妇女之家”建设,依托嘎查村和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于2011年1月在全旗194个嘎查村、10个社区挂牌成立“妇女之家”,挂牌率达100%。为推进“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真正把“妇女之家”打造成“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我旗妇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妇女之家”建设的意见》,开展了树立“妇女之家”示范点活动。2011年8月,我旗召开了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现场会,各乡镇苏木场分管副书记、妇联主席、示范点嘎查村、社区支部书记、妇代会主任共60余人参加会议,现场观摩了扎旗城关镇音德尔镇绰尔社区和光明村“妇女之家”示范点,学习了音德尔镇关于创新机制增强妇联组织活力、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促进社区发展、创先争优党建带妇建发挥妇代会作用等方面的经验。2011年10月,我旗妇联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妇联组织结对共建“妇女之家”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37个旗直妇委会分别同37个嘎查村、社区结成共建对子,围绕“五有”目标,使城乡妇联组织在资源、信息、工作上有效对接,实现双向互动、互助互促,合力共建“妇女之家”。为不断增强“妇女之家”的凝聚力、向心力,引领基层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我旗妇联积极争取旗委、政府支持,于2012年5月末启动了“妇女之家”示范点建设项目。旗妇联为每个示范点拨付专项经费2000元,要求每个乡镇苏木场选取1—5个基础条件好、功能发挥好的村、社区“妇女之家”做为示范点,集中在6---7月份,结合当地实际开展1--2项有影响力的工作或活动,以增强“妇女之家”的影响力和带动力。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我们相信会取得预想的效果。在上级妇联的指导下,在旗妇联的引导和督促下,我旗基层妇联组织以“妇女之家”为主阵地,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妇女开展读书、读报活动,参加远程教育等多形式、多内容的学习;开展实用技能、妇幼保健、家庭教育等相关知识培训;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维权咨询指导、婚姻和邻里纠纷调解等方面的帮助,充分发挥了“妇女之家”的宣传教育和维权服务功能,使基层妇女平时看得到妇联,关键时刻想得起妇联,遇到问题找得到妇联,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以“关爱行动”为载体,协助政府了解掌握贫困单亲母亲和留守贫困儿童情况,动员全社会力量给予救助。
关注妇女儿童民生,为妇女儿童解决生产生活和学习中的实际困难,是妇联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几年来,我旗妇联坚持深入基层,协助政府调查了解贫困妇女儿童基本情况,先后开展了留守儿童情况、农村儿童生活和教育情况、空巢高龄女性现状、贫困单亲母亲情况、“两癌”妇女情况等专项调研。每次调研,旗妇联都要对调查结果进行认真的统计分析,查找出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到盟妇联和旗委、政府,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积极推动解决妇女儿童面临的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调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我旗妇联主动争取上级妇联和旗委、政府支持,积极协调社会力量,开展弱势群体关爱行动,让妇女儿童切实感受到“妇女之家”的温暖。近几年,旗妇联与卫生部门联合开展了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普查和妇女“宫颈癌”筛查工作;深入实施“春蕾计划”;每年的春节、“六一”儿童节,旗妇联都要组织开展为贫困母亲、留守儿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每年救助款物合计人民币在3万元以上。2012年,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在“三八”节期间,旗妇联及时将盟妇联下发的单亲特困母亲援助款和贫困母亲“两癌”救助款共1.6万元发放到了32名救助对象手中;在“母亲节”期间,根据盟妇联安排,我旗妇联经调查摸底,上报了19名有贡献、较贫困的妇女慰问对象,其中“三八”红旗手3人,“感动兴安·十杰母亲”1人,老妇代会主任15人,为每人发放500元慰问金,让这些慰问对象和广大妇女在温馨的节日里又感受到了“娘家人”的关怀与牵挂;在“六一”儿童节期间,旗妇联组织旗直各单位妇委会结对慰问嘎查村留守儿童,救助款物合计人民币3万余元。通过救助关爱行动,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妇女儿童的实际困难,更重要的是帮助她们树立起了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使她们能够和其他妇女儿童一道共同发展。
三、以“维权站”建设为着力点,建立健全旗乡村三级维权网络。
2004年,我旗在司法局成立了扎赉特旗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在人民法院设置了人民陪审员,为妇女儿童提供了大量的法律咨询、法律救助,开展了普法宣传与讲座,收到了良好的维权效果。2010年上半年,又在旗妇联开通了“12338维权热线电话”,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创设了一定条件。2010年7月,我旗妇联与旗人民法院、司法局以及音德尔镇党委联合举行了“音德尔镇妇女儿童维权站”成立揭匾仪式,这是我旗成立的第一个乡镇级妇女儿童维权站,它标志着我旗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网络化建设迈出了新的一步。音德尔镇维权站的成立起到了一个试点和示范的作用,根据《全盟妇女儿童维权站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和解决妇女儿童利益诉求问题的需要,2010年8月,我旗其余19个乡镇苏木场、工作部全部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站”,至2011年5月合并为14个乡镇苏木场维权站。根据全国妇联、自治区妇联和盟妇联要求,在嘎查村、社区要把妇女维权站建设融入“妇女之家”,因此,我旗在“妇女之家”上突出了维权站建设,将维权站建设向嘎查村、社区延伸,目前全旗194个嘎查村和10个社区均建立了维权站,健全了旗乡村三级维权网络,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关口”移至了基层。在工作机制上,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纳入了旗社会管理创新和嘎查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将妇联维权工作纳入了党建工作责任状进行考核,并将维权干部培训纳入了乡镇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旗妇联始终把加强妇联维权干部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通过举办维权知识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妇女健康知识讲座、实用技术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高维权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每年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30余期,培训女干部2000余人次;同旗委组织部联合,每年举办1期优秀女干部培训班。同时,建立巾帼法律维权志愿者队伍,面向妇女儿童开展法律咨询和培训等服务。旗妇联定期听取基层妇联组织维权工作汇报,组织基层妇联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在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基层维权站有工作制度、有信访记录、有学习计划、有活动档案、有年终总结。完善的维权站网络为妇女儿童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与救助,有效地解决了妇女儿童的利益诉求,化解了矛盾纠纷。
四、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切入点,丰富“五好文明家庭”建设内容。
我旗“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已经常态化,成为一项品牌活动,被纳入全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规划,成为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近几年,随着形势的发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内容也日益丰富。在我旗妇联的大力倡导下,各基层妇联组织围绕全旗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这条主线,着眼于基层妇女的民生需求和兴趣爱好,依托嘎查村、社区“妇女之家”,深入开展了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育才家庭、节能环保家庭、孝老爱亲家庭等创建活动,做到了活动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注重培育典型,并将优秀典型推荐到上级妇联评选表彰,旗妇联本级每两年开展一次各类优秀家庭典型表彰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特别是近两年来,根据上级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部署,我旗妇联找准定位和切入点,扎实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自2011年开始,在全旗14个乡镇苏木场各抓1个“平安家庭”创建试点。旗妇联与旗综治办联合,成立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活动方案。具体工作中,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嘎查村“维权站”、社区“法律诊所”、“法制课堂”,通过开展现场咨询、举办法律法规讲座、发放宣传单、出板报、画廊等形式,广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学法、知法、守法。旗妇联每年与旗法院、司法局联合深入到嘎查村、社区,举办法律知识、家庭教育和女性健康知识讲座都在10期以上。全旗各级妇联每年举办科技、法律等培训班80余期,培训农牧民妇女近万人,使广大妇女的科技素质、法律意识、依法维权水平、就业创业能力、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都得到了提升。在此基础上,我旗妇联竭尽全力,为基层妇女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支持,自2008年以来,先后组织实施了妇女微贷款项目、“母亲水窖”工程、“菜篮子”工程和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等,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使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增强了安全感和幸福感,增进了家庭的和谐,并以家庭和谐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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