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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企业报形内部资料核验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20-7-10 10:23:0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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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浙新出发〔2013〕74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属有关企业:

为加强全省企业报形内部资料的管理,规范企业报出版行为,推动企业文化发展,根据原新闻出版总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浙江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全省企业报形内部资料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材料

1.工作总结。要重点结合各单位近两年的办报实际和体会,对照新闻出版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浙江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检查办报舆论导向是否正确,内容是否符合办报宗旨;有无未经批准擅自更名、擅自变更报纸开本、刊登广告等违规出版、发行现象;出版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按时向省、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缴送样报等。

2.相关表格。《2013年企业报核验表》(网上填报,审核通过后打印);《各市企业报名册》(各市局填报)。

3.原《企业报形内部资料准印证》。

4.2013年企业报样报一份(省属企业报直接寄送省局;市级企业报寄送市局,省局随机调阅抽查)。

二、核验程序

核验工作采取网上申报与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企业报核验的相关纸质材料,经主管主办单位审核盖章后,分别报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我局审核、审定。

1.网上申报核验。全省各企业报登录“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系统”(http://220.191.243.155),在线填报《2013年企业报核验表》,省属企业报直接提交省局审核,市、县(市、区)属企业报提交市文广新局,经市文广新局复审通过后提交我局审核。《2013年企业报核验表》经审核通过后,由各企业报出版单位打印成纸质材料,随同工作总结等材料一并上报。

2.纸质材料报送。各市企业报核验的书面材料,报本市文广新局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由各市文广新局换发新的《企业报内部资料准印证》。省属企业报核验书面材料直接报省局核验;核验通过后换发新的《企业报内部资料准印证》。

三、核验时间

核验、换证的时间为2013年12月15日至2014年1月15日。未按时参加核验的,作自动停办处理。

四、核验要求

1.各市文广新局要加强指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妥善安排,确保企业报核验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2.各企业报主办单位要按时做好核验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核验材料。要认真做好《2013年企业报核验表》等网上数据的填报录入工作,力求数据准确,实事求是。

3.核验工作结束后,各市文广新局将核验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表格等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送我局新闻报刊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徐继宏;联系电话:0571-87163127;电子邮箱:hzwjxjh@163.com

附件:《各市企业报名册》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

                                                                                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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