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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3 0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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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改革探索,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在山西视察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巩固脱贫成果的课题。对此,山西立足实际,深入调研,积极探索,下功夫防止返贫致贫,不断增进群众福祉。
完善养老制度解难题。贫困人口普遍年龄大、资金缺、技能少、创收能力弱。为巩固脱贫成果,在现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按照标准适度、能兜住底、可承受、可持续和随经济发展、物价变化动态调整的原则,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补充养老保险参照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每年缴纳保费设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5个档次,由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纳、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构成,政府入口补贴相应提高为基本养老保险的2倍,同时还有出口补贴,旨在吸引人们积极参保,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参保人65岁开始领取待遇。经省政府指定的权威部门确定低收入标准(对应脱贫前的贫困线)和相应人群后,对城乡老年居民中年收入高于低收入标准的,引导其自愿参保,改善老年生活;对年收入低于低收入标准且无子女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的,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础上,政府每月再补助220元(80岁以上为230元,与低保、特困群体待遇不同时享受),确保其年收入在低收入标准以上;对年收入低于低收入标准但子女有赡养能力的,首先是教育引导子女赡养好老人,同时进行专门立法,通过司法程序督促、强制子女帮助父母缴费参保,使赡养人履行义务,确保让老人的收入水平高于低收入标准。总之,通过党委决定、人大立法、政府制定办法、司法机关保障等组合拳,有效破解全面脱贫后农村老年人容易返贫难题,建立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在全社会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的长效机制,健全衔接乡村振兴、彰显党的宗旨的制度安排。
发展特优产业强支撑。坚持把产业振兴作为贫困群众稳定脱贫致富的硬核支撑,贯穿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乡村振兴全过程。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紧跟大众健康需求和消费潮流,按照做“优”做“特”要求,着力打造酿品、饮品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特别是进一步把黄花产业保护好、发展好,做成全国知名品牌,致力于让黄花成为乡亲们的“致富花”。大力发展药茶产业,狠抓标准制定、质量控制、品牌推广等关键环节,推出“山西药茶”省级区域公用品牌,着力打造中国第七大茶系,使其成为新的富民产业。为确保贫困群众受益,不断强化带贫益贫利益联结,已在5633个贫困村建立起村有脱贫产业、有带动企业、有合作社和户有增收项目、有技能人员的产业扶贫“五有”机制,入选全国产业扶贫十大机制创新典型。全省光伏扶贫累计建设村级电站4994座、集中电站54座,41.6万贫困户受益;电商扶贫实现县级服务(运营)中心贫困县全覆盖,带动15.9万贫困人口增收;乡村旅游扶贫300个示范村建设初具规模,带动16.1万贫困人口增收。
狠抓技能培训促增收。针对贫困人口务工就业缺乏技能的突出短板,紧盯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脱贫,大力实施“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围绕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等领域,建立了“政府支持、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跟踪服务”工作机制,到2019年底累计培训贫困劳动力23.5万人,打造出“吕梁山护工”“天镇保姆”等特色劳务品牌近70个。最近,山西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作出新的部署安排,把工作对象从贫困劳动力扩展到边缘户劳动力以及其他农村劳动力,按照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实施建档立卡管理,普遍推行持证就业,提升就业本领、稳岗转岗能力和工资性收入水平。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从重点解决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垃圾“三乱”入手,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力争到2022年全省“三零”村达到80%以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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