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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干部要做到“十严禁”

发表于 2020-7-18 18:51:4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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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组织部门是政治机关,任何一项工作都是政治工作,组织工作是一门科学,专业性强,要求过硬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组工干部作为被“高看一眼、厚爱一层”管干部用干部的干部,要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要求,严禁听信、散布、传播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小道消息;严禁违规复制或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和有关载体,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严禁在干部工作中“跑风漏气”,泄露未经批准对外公开的信息;严禁“封官许愿”,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联系和引见有关人员;严禁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违规干预下级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禁滥交友、追求享乐、贪图钱色,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亲友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特殊照顾或私利;严禁收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等亲属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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