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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9 11: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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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工厂,才有了我们所说的“安全生产”,这是因为工业化、机械化的生产方式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导致生产效率、利润的降低,影响企业家的利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所以人们才开始重视这个问题,才提出了“安全生产”。(注:工业化不应以从业人员的数量衡量,而应由工业产品的生产效率决定。工业化的生产方式中,从业人员的数量并不是生产效率的决定因素。)
在“安全生产”中,人们首先重视且主要重视的,是工厂里面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公众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人身安全当然也很重要,但从业人员是在生产一线的,是直面机械设备的人,生产安全事故首先且主要造成损害的是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从现实结果来看,极大部分的生产安全事故中死亡的都是从业人员。
安法释义也明确,制定安法的目的之一是为了“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安法所要保障的人民群众,是有“身份”,有“角色”的,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不可能跑到街上随便对着一个人说,“我们是来保障你生命安全的。”但是,当他们在工厂里,是可以对从业人员说这句话的。
那么,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因为群众先处于生产场所,成为了生产线上的从业人员,他才开始被安法所保障。同时,安法也详细规定了从业人员应尽的义务,比如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参加教育培训等。若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求其法律责任。与之相对,如果是《刑法》,那只要是“人”,且没有违法行为,其安全就可以受到保护,不管他是工人、学生、还是官员、老师等,是“人”就可以。
因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是安全生产的出发点,是安全生产的目的地。
从第一次工业革命至今,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工业化的生产方式越来越朝着“无人化”的方向发展,而因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是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所以当某一天生产活动不再需要人的参与(实现无人化工厂)的时候,“安全生产”就将退出历史舞台,正如当年它随着工业化的浪潮踏上历史舞台一般。又或者,那时候“安全生产”的含义就聚焦于对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生产资料)安全的保障。虽然目前的安法明确对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的也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但在目前,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是以人员伤亡来认定事故的,毕竟钱没了可以再赚,但人命可是关天啊。
3
从开展生产活动程序角度分析
有的人可能会认为,我们在“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条件评估,达不到安全条件或标准的,就不能“生产”,这不正说明了是先“安全”而后“生产”么?但事实果真是这样的么?
一方面,政府监管部门进行安全条件评估,是因为行政相对人提出了“生产”的要求,即行政相对人首先想要的是“生产”,想要制造产品,想要利润,想要赚钱。他不可能首先要“安全”,要安全的话,他可以不开厂创业。因为创业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因此,应当是先有个体“生产”的需求,再有政府“安全”的要求。
另一方面,并非所有的生产活动前都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评估,而是针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如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才需要,安全评估的标准也是根据行业生产的特点而定,即行业“生产”的特点决定“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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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述的丰富性角度分析
“生产”一词可以作为动词,表达“制造”的含义,而当我们将“安全”做为一种产品时,“生产安全”便含有“制造出安全这种产品”的内涵。这点对于改变人们的观念,加强生产安全工作是极为有利的。在生产过程中,每一个从业人员在输出劳动力,制造工厂所要其生产的工业产品的同时,也在持续的生产出“安全”这种产品,即,“安全”也是从业人员的劳动成果。虽然,他可能是被动的、无意识的、非刻意的。而一旦从业人员出现违规作业、出现人的不安全行为时,“安全”便断货了,取而代之生产出的便是“风险”,甚至于生产出了“事故”。
因此,“生产安全”可以体现出这是与每一个从业人员都有关的工作,是每一个员工的责任。在某种意义上说,“安全”是一种产品,每个人都是生产安全工作者。
综上,“生产安全”“安全生产”,你分清楚了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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