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808|回复: 0

山东十举措助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发表于 2020-7-29 10:47:4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对返乡留乡农民工进行网格化管理服务,年内至少开展2次政策对接、开展3次职业指导、推荐3次岗位信息、提供3次免费技能培训信息。”日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工作的通知》,就做好全省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工作提出10项具体措施。
        通知指出,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扩大农民工就业。挖掘涉农项目用工潜力,吸纳农民工就业。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优化农民工就业等。据了解,山东明确要求,落实减税降费、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政策,实施积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劳动关系,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在户外休闲旅游项目中创造就业;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直播直销、网红带货等新业态;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吸纳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积极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农业产业项目,优先安排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为更好地营造农民工返乡就业环境,山东还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返乡留乡农民工,由县级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扶贫任务或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社区)开发乡村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和需要帮扶的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与此同时,实施返乡留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强化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统筹线上职业培训资源,按照就业意向、区域特点和产业需求,开发一批特色专业和示范培训线上课程资源。开展以工代训,对企业、农民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月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补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